魯網7月3日訊 既有加分項,也有負面清單,山東高職教育有了考核標準。6月23日,省教育廳印發《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辦學質量年度考核方案(試行)》和《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專業(群)發展水平考核方案(試行)》,建立健全高等職業教育質量考核評價制度。

  據悉,考核指標抓住牽一發動全身的辦學要素,不追求面面俱到,由定性指標、定量指標組成,按百分制賦分,特色創新指標為加分項。設置考核負面清單,包括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事項和直接確定為較差等次事項。

  學校考核方案考核范圍為我省獨立設置的高等職業院校(含職業技術大學),包括6個一級指標、19個二級指標,按自然年度組織實施。

  專業(群)考核方案考核范圍為我省獨立設置的高等職業院校(含職業技術大學、舉辦專科教育的本科高校)所有專業(群),包括5個一級指標、15個二級指標,以量大面廣的專業(群)為主,按照同類專業(群)進行考核,每3年一輪。

  學校和專業(群)考核結果均分為A+、A、B、C、D五個檔次,并通報學校舉辦方,作為學校及其領導班子考核重要依據。對確定為A+、A檔的學校和專業(群),在經費、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項目安排中給予傾斜。對確定為D檔的學校和專業(群),約談學校或予以優化調整。

  (據山東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