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6月3日訊 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0屆湖北籍高等學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有就業意愿、積極求職的湖北籍2020屆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補貼標準為1000元/人。2019年已申領求職創業補貼的湖北籍畢業生(除助學貸款類別的)不再重復申報,其中按照600元/人的標準發放的,此次按照400元/人的標準進行補發。
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在“就業手續辦理”欄目下開設“湖北籍學生求職補貼申報”專欄(山東省教育廳高校畢業生就業網在“信息管理模塊”下開設“湖北籍學生求職創業補貼申報”專欄),根據登記信息,將符合條件的湖北籍畢業生進行匯總。各學校根據湖北籍畢業生實際情況核實相關信息,按照“誰核實,誰負責”的原則,于6月10日前完成湖北籍畢業生信息核實,形成報告(明確審核責任人)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師范類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信息審核由省教育廳負責。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6月中旬對求職創業補貼申請信息進行復核,并于6月20日前將補助資金統一撥付于各學校賬戶。各學校在6月30日前將補貼資金發放到畢業生社保卡賬戶或者個人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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