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國內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正全力推進經濟復蘇。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如何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讓今年姍姍來遲的兩會頗受全球關注。
今年的兩會,全國人大代表、海爾集團總裁周云杰提出了5份建議,分別涉及工業互聯網、智慧家庭、生物醫療等領域。

今年3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上,“新基建”被明確定義——“加快工業互聯網、5G網絡、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進度?!?/p>
4月20日,國家發改委再次明確了“新基建”的范疇,是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以技術創新為驅動,以信息網絡為基礎,提供數字轉型、智能升級、融合創新等服務的基礎設施體系?!?/p>

毋庸置疑,工業互聯網是互聯網的下半場,是“新基建”的核心要素,是新舊動能轉換的主引擎。
今年,周云杰建議: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加速工業體系升級。
從最初的平臺建設到數據安全到新技術融合創新再到今年對中國工業互聯網發展路徑的思考。這已經是周云杰連續第四年對中國工業互聯網發展提出建議。
具體建議如下:
1、以工信部推薦的十大“雙跨”平臺(跨行業跨領域的工業互聯網平臺)為依托,鼓勵各行業的領軍企業參與平臺建設,并成為該行業的操盤手和合伙人,共同探索世界領先并具有中國自主知識產權的工業互聯網發展之路。
2、結合“新基建”建設,將5G、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工業互聯網等創新技術結合起來,提升我國工業互聯網的平臺能力和科技能力。
3、集中優勢資源,專注工業軟件及工業APP的研發,并建立開源的生態系統。
4、通過產融結合,加速企業的智能化、網絡化和信息化,以適應工業互聯網的要求。
5、出臺相關政策,鼓勵中小企業上平臺、用平臺,并明確平臺方為中小企業賦能的責任和成果。

進入物聯網時代,智能家電已進入尋常百姓家。然而,智慧家庭普及的痛點不在于硬件技術,而在于場景體驗。
目前,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那就是跨品牌智能家電的互聯互通問題,始終沒有突破,因智能家電而引發的信息安全事件,也在與日俱增。

今年,周云杰建議:構建安全可信的智慧家庭國家標準體系。
以用戶體驗為導向,以頭部企業為主體,構建安全可信的智慧家庭國家標準體系,實現我國智家產業在全球的持續引領。
具體建議如下:
1、由家電鏈主企業牽頭,整合行業及上下游企業,創建國家級高端智能家電創新中心,圍繞智能家電接入安全、執行安全、數據安全、算法安全等關鍵環節,突破卡脖子關鍵技術,占領智慧家庭領域安全可信技術的制高點。
2、以國家級創新中心為基地,用3-5年時間完成智慧家庭安全可信的系列標準及檢測認證體系構建,支撐智慧家庭的互信、互聯、互通發展。以此為基礎,完成智慧家庭新業態所涵蓋的安全可信生態體系構建,確保我國智慧家庭產業生態全球的持續領先和以家庭為基礎的國家公共安全。

疫苗關系人民生命健康,也關乎公共衛生安全甚至是國家安全。近年來,疫苗接種安全事件引發了公眾的擔憂。
對此,國家采取了相關應對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去年12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正式實施,除了對疫苗違法行為設置了最嚴厲的處罰措施外,在疫苗研制、生產、流通、預防接種等方面也作出詳細規定。

不過,冷鏈不完善、接種環境差、信息不透明、問題難追溯、監管有盲區等問題仍需要比較長的時間才能解決。
對此,周云杰提出:應用物聯網技術保障疫苗接種安全。
通過物聯網技術解決疫苗運輸,流程追溯以及安全接種等各個環節的短板問題,做到拿不錯疫苗、打不錯疫苗,全程可顯示、可追溯,提供消費者需要的疫苗品牌,使公眾放心安全地進行疫苗接種。
具體建議如下:
1、建議由國家衛健委牽頭制定政策,推動各地區提升預防接種門診建設標準,升級預防接種門診裝修與設計規范;要求新建的預防接種門診應用基于物聯網技術的疫苗接種和儲藏設備,已有的接種門診進行升級;在交通不便地區推廣應用移動接種車,多措并舉進一步提高我國疫苗接種安全保障能力。
2、建議由國家衛健委制定相關政策鼓勵企業、醫院、疾控中心等各方參與,支持基于物聯網技術的疫苗接種管理模式在全國50000多家接種門診落地,利用物聯網技術將各地預防接種門診進行聯網,將城市疫苗網連接成區域網、全國網,形成覆蓋全國的疫苗安全及信息化生態平臺,實現全國疫苗的信息共享和統籌管理,為《疫苗管理法》落地實施提供保障。

隨著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長,拓展住房空間、升級居住品質成為越來越多家庭用戶的追求。
陽臺是室內空間的延伸,也是室內與室外的過渡,以前承載的大多是晾曬功能。為了將陽臺價值最大化,越來越多的洗衣機開始“走”出衛生間,“走”進陽臺,這是消費者對家電重新布局的一大喜好。
然而,功能區域增多的同時,也帶來了陽臺排水的棘手問題。此前由于建筑設計并沒有詳細規定雨水、污水必須分流,導致部分沒有污水排水管的家庭,直接將廢水排進雨水管道,進而匯入河道及湖泊,造成河流湖泊的水質污染。

對此,周云杰提出:加快推進家庭陽臺的雨污分流。
為加強生態保護、降低水質污染,在新房建設標準上,陽臺應設置污水管道、實施雨污分離;已建成的房屋根據用戶實際需求,可分步推動雨污分離的改造工程。
具體建議如下:
1、建議國家出臺強制政策或法規,規范陽臺排水。建議國家層面由住建部門和環保部門牽頭,針對住宅陽臺排水、污水處理等問題,盡快制定并發布統一、系統的國家強制性標準,一方面要求新建住宅陽臺必須增設污水收集系統,污水收集系統的設計應滿足相關規范要求;
另一方面,針對原有住宅陽臺的排污問題,按屬地化管理原則,發揮街道、房管、物業、執法等部門作用,對發現的陽臺排污問題,針對性地勸導和制止,同時采取改造措施,實施雨污分流。
2、建議制定陽臺改造行業規范,建立統一標準。居民家庭陽臺改造存在“不同企業不同改造標準”現象,建議從國家層面進行頂層設計,審視梳理陽臺改造的強制性標準(雨污管道分流等)及非強制性標準(管道走向、材質等)。
在用戶體驗方面,由具有陽臺場景設計、送裝一體化和擁有全國服務能力的龍頭企業參與,制定陽臺行業服務標準,提高相關企業對社會提供優質服務的意識。

目前,律師事務所作為合法市場主體,遇到了沒有正常享受同等市場主體待遇的尷尬。究其原因,在于對律師事務所的市場主體地位定位不明。
《民法總則》、《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已經明確律師事務所的市場地位,律師事務所作為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屬于民法總則規定的“非法人組織”;根據律師事務所設立的不同方式,可劃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
因此,律師事務所屬于法律規定的非法人企業,并非個別單位認為的“非企業、非個人、非個體、非事業”地位。
此外,根據《律師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律師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任職期間不得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該規定保證了司法的公平公正,但也限制了律師執業的權利。
對此,周云杰提出:明確律師事務所組織屬性及律師擔任人大常委執業限制適當放開。
具體建議如下:
1、明確律師事務所組織屬性,給予律師事務所同等市場主體地位,依法享受應有的政策扶持和優惠政策;
2、在律師擔任人大常委組成人員期間,根據其任職區域劃分執業限制區域,允許其在任職區域外進行律師執業,能夠有效保障司法公正,維護律師執業權利,提高人大履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