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崗返還、房租減免、職業中介補貼、技能培訓補貼……2月11日,青島市人社局向社會發布了《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穩定就業的實施意見》,十條硬措施助力企業保經營穩崗位,穩定就業局勢,將為中小企業減負3億元以上。

  第一:實施援企穩崗政策,申領全程網辦

  青島市人社局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處處長宋平介紹,《意見》從減輕企業負擔、保障企業用工、穩定勞動關系、促進重點群體就業等多方面提出十條措施,“真金白銀”幫扶中小企業紓解困難,突出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穩就業工作。在具體經辦環節上全部實行“零跑腿”、全程網辦,申報程序做“減法”,重點減少申報材料、減少證明材料、減少審核環節,實現申報提速、審核提速、優先審批,快速落實各項政策,釋放政策紅利。

  《意見》確定,以獨立繳費單位在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按規定參保繳費且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在青島行政區域內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及以上,且上年度不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對職工總人數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業放寬到20%),可享受援企穩崗返還政策,返還標準為上年度企業及其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其中,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有望恢復,2018年和2019年虧損且資產負債率在30%至70%范圍內、2018年和2019年末營業收入同比下降30%至70%的中小企業,可按照困難企業標準享受援企穩崗返還政策,返還標準按上年末6個月的本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中小企業援企穩崗返還申領實行“零跑腿”,全程通過網上辦理和信息系統自動比對核實。

  篩選比對信息。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據《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就業失業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費信息、企業生產經營經濟指標信息,通過信息系統篩選比對出符合參保繳費條件企業和困難企業名單,按照企業注冊地將信息推送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指導企業申報。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市就業信息系統進一步核實名單內企業2019年度裁員情況,對企業裁員率符合條件的,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指導企業及時登錄青島就業網進行申報。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也可自行登錄青島就業網提交申報。對中小企業申報信息,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審核通過的在青島市就業信息系統逐一進行標識。

  審核發放資金。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每月15日和月底前匯總形成《中小企業援企穩崗資金申撥表》,將中小企業援企穩崗資金擬發放情況向社會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2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至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發放至企業當前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銀行賬戶,標注資金性質為“援企穩崗返還”。企業應將援企穩崗資金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

  第二:實施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緩解企業資金周轉壓力

  《意見》明確,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連續3個月及以上無力支付職工最低工資或3個月及以上無法正常生產經營僅為職工發放生活費的中小企業,可以申請社會保險費緩繳,緩繳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其中,醫療保險緩繳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可按規定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采用網上申報和材料郵寄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網上申報。符合緩繳條件的中小企業于2020年4月1日起,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qingdao.gov.cn/)—網上辦事大廳—社保業務—緩繳社會保險費,如實填報《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

  材料郵寄。《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網上初審通過后,將電話通知企業以郵寄的方式將申報材料寄送至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地址:青島市市南區閩江路7號 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聯系電話:85912362)。

  材料初審。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青島市醫療保障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材料齊全、信息完整且符合緩繳條件的,分別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療保障局。

  省級審核。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療保障局受理審核,符合條件審核通過的,下發同意緩繳的批復。企業與社保經辦機構簽訂緩繳協議,明確緩繳期間雙方的權利與責任;審核未通過的,告知具體原因。

  第三:打造線上招聘平臺,實施職業介紹補貼

  《意見》提出,對保障城鄉運行、疫情防控、能源供應、交通物流、醫用物資、生活必需品生產等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企業和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各區(市)要依托當地就業人才服務專員或安排專人負責,及時與企業對接,摸清用工需求,通過舉辦重點企業專場網絡招聘、本地挖潛、余缺調劑等,多渠道滿足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對有迫切用工需求的,市、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依托網站、微信、APP等渠道,幫助企業推送勞動用工、招聘信息;也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依托第三方資源幫助企業推送崗位信息、實現人崗有效匹配,盡快解決缺工問題。對當地難以滿足用工需求的,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積極協助企業定向跨區域招聘,盡快解決企業用工短缺問題。

  實施中小企業職業介紹補貼。政策實施期間,在青島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具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并在上年度年報審核通過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介紹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技能型人才、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1年內的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高校畢業生到我市的中小企業就業(不含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勞務派遣機構)。對于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辦理就業登記、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可申領中小企業職業介紹補貼。各區(市)從當地就業補助資金中,按每介紹1人30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政策實施期內,每名勞動者只能享受一次職業介紹補貼。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青島就業網—我要辦事—單位業務—職業介紹補貼—單位用戶”進行申請,上傳介紹到青島市中小企業就業的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畢業證書等材料。由中小企業所在區(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后,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向區(市)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由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補貼資金撥付至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第四: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意見》規定,自2020年2月1日起,將青島市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后,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即墨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為1719元/月,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為1557元/月。失業保險金申領實行“零跑腿”,符合條件的登記失業人員可登錄青島就業網,通過“我要辦事—個人業務—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模塊進行全程網辦。在疫情防控期間辦理失業保險金首次申領業務,將申領時限由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延長至150日內。

  落實價格臨時補貼。根據青島市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SCPI)或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中食品價格指數變動情況,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第五:鼓勵線上招聘,延長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

  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措施。《意見》提出,搭建高校畢業生求職招聘網絡平臺,以線上形式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專項活動。鼓勵高校和用人單位利用互聯網進行供需對接,實行網上面試、網上簽約、網上報到,引導用人單位適當延長招聘時間、推遲體檢時間、推遲簽約錄取。視情調整公務員考試錄用、公開遴選、事業單位招聘、國有企業招聘、基層服務項目招募筆試面試時間,調整后的時間及時告知考生并向社會公告。

  延長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鼓勵中小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對受疫情影響堅持不裁員且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中小企業,享受的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2月4日及以后期滿的,可階段性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大數據比對、“政策找企”的方式,篩選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照企業注冊地推送至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經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按原經辦流程將補貼資金撥付至中小企業相應的銀行賬戶。

  加強農民工等就業服務。對受疫情影響暫時難以外出且有就業意愿的農民工,由所在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收集開發一批就地就近就業崗位,引導其就近就地就業。舉辦春風行動網絡招聘等線上招聘活動,及時將適合農民工的就業崗位通過網絡、微信等推送到農民工手中,幫助盡快實現就業。對有創業意愿的,指導幫助其自主創業,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相關創業扶持政策。針對農民工等人員流動特點,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編制發布疫情預防手冊,指導勞動者做好居家隔離和返崗務工的相關防護。針對行業不同特點特別是勞動密集程度,指導其做好衛生防疫、檢測儀器及藥品配置等工作,改善勞動者生產生活條件。

  第六:減免或補貼創業孵化基地房租,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政府主導創建的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市、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主導創建的各類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含家庭服務廣場)符合規定條件和期限入駐的中小企業,按實際租賃面積減免3個月房租。具體減免月份,由創業孵化基地(園區)與入住企業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任選連續3個月。減免期滿后存在資金支付困難的中小企業,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體收取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個月。

  社會力量創建的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對經市或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社會力量創建的創業孵化基地(園區),鼓勵主辦方(運營方)為入駐中小企業減免場地租金等費用,具體減免額度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對減免租金的創業孵化基地(園區),按照“誰認定、誰負責”的原則,由市或區(市)財政給予最長3個月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每個創業孵化基地(園區)最高補貼50萬元。2020年6月30前,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向市或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領運營補貼,并提供租金減免花名冊、與中小企業簽訂的入駐協議(合同)等。具體申領程序由市、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結合現行政策另行制定。

  第七: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

  加大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群眾生活保障物資生產小微企業和創業者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創辦企業及各類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且合伙人、組織成員均符合借款人條件的,按照每個創業主體借款人最多不超過(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標準,可申請不超過4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以上貸款按現行創業擔保貸款申領程序辦理。

  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個人和企業的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力度。政策實施期間,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經市或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衛生健康部門確認后,繼續給予貼息支持,不適用《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金〔2019〕96號)關于“對展期、逾期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不予貼息”的規定。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提出的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市、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采取特事特辦、加快審批的原則,壓縮貸款審批時限,優先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支持。

  第八:加強職業技能培訓,促進高質量就業

  《意見》明確,各級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活動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分階段實施,理論課程部分采用“互聯網+培訓”方式先期進行,實際操作部分視疫情防控情況再行組織。擴大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支出范圍,對疫情防控期間參加線上培訓并線上考核合格的農民工、離校2年未就業大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及貧困家庭子女,由參加培訓人員戶籍所在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5元/學時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所需資金通過區(市)就業補助資金安排。鼓勵優質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平臺開展公益性線上培訓服務,對承擔任務的線上培訓平臺,根據其組織線上培訓并線上考核合格的農民工、離校2年未就業大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及貧困家庭子女人數,按照當地同職業(工種)、同等級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20%給予平臺培訓補貼,所需資金優先使用職業技能提升專賬資金安排。

  第九:多舉措穩定企業勞動關系

  穩定企業用工。企業因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在崗培訓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保留勞動關系。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申請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實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產經營。

  規范用工行為。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用人單位不得發布拒絕招錄疫區勞動者的招聘信息,各類用人單位不得以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為由拒絕招用相關人員。對來自疫情嚴重地區新錄用人員,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企業按照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對因隔離、留觀或政府采取緊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不得隨意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不得退回勞務派遣用工,工資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第十:優化公共就業服務,確保各項優惠政策及時落地

  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受理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的就業創業相關補貼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優先予以批準。推廣優化線上招聘服務,通過青島就業網、青島人才網、微信公眾號等渠道開展各種形式的網絡招聘活動,動態發布崗位信息,推行視頻招聘、遠程面試,實現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滿足企業用工需求。

  以上政策涉及的中小企業是指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意見》自2020年2月4日起實施,暫定執行至2020年6月30日。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