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濟南市城鄉交通運輸局發布關于《濟南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細則》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原《關于印發濟南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同時廢止。

  《細則》中明確提出,申請網約車需本市3年內7座以下新車,車輛價格超10.5萬元。駕駛員不得有相關犯罪記錄,車輛也需安裝定位、應急報警裝置,不得超出許可營運區域營運。網約車平臺需對車輛定期檢查,車況不達標將停止“派單”。在結算時,網約車客戶端需顯示運價規則、里程、時間、金額等信息,并提供電子或紙質發票。

  申請網約車需本市3年內7座以下新車,車輛價格超10.5萬元

  根據《細則》,想要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需先由申請加入并已取得經營許可資格的網約車平臺公司初檢合格后,再向行政審批服務部門提出申請。

  值得一提的是,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確保每批次所提交申請車輛中,純電動車輛的比例不低于80%。車輛所有人為個人的,還應提交個人取得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復印件,車輛所有人應具體從事網約車服務,且名下無登記的其他網約車。

  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應為本市號牌,7座及以下乘用車;車齡從初次注冊登記取得機動車行駛證之日計算,至申請日不超過3年。

  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軸距不低于2600毫米,綜合工況續航里程不低于200千米;非新能源汽車軸距不低于2650毫米,車輛購置價格(不含購置稅)不低于10.5萬元;

  同時,車輛需具備ABS防抱死制動系統和車身電子穩定控制系統,以及前排座位安全氣囊和前后座安全帶。

  此外,符合條件的巡游車(出租車),在注銷原《道路運輸證》后可以申請轉為網約車經營。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車輛,不得噴涂巡游車標志標識,不得安裝頂燈、空車燈,車身顏色不得與普通型及禮賓型巡游車車身外觀顏色相同或相似。

  駕駛員不得有相關犯罪記錄,車輛也需安裝定位、應急報警裝置

  審核通過的,由網約車平臺公司組織車輛安裝符合國家及公安、交通運輸部門技術要求的車載終端設備,包括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發票打印裝置,以及具備固態存儲(72小時以上)、人臉識別、無線傳輸、車內外影像監控功能的行車記錄裝置,接入交通運輸部門、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監管平臺,并可實時發送位置信息等運營數據。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有效期自車輛初次注冊登記之日起不超過8年。《網約車運輸證》處于有效期內,車輛所有人發生變更的,可以在原許可證件注銷后重新提交申請,許可期限為原車剩余運營期限,受讓人為個人的應具有《網約車駕駛員證》。提前終止經營的,應將相應許可證件交回原許可機關并予以注銷。

  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無記滿12分記錄;3年內無因從事非法營運被查處的記錄;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身體健康,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無重大疾病或職業禁忌癥;被吊銷客運資格的駕駛員,自吊銷之日起已滿3年;承諾同時服務的網約車平臺公司不超過2家。

  行政審批服務部門及相關部門根據駕駛員或者網約車平臺公司申請,進行條件核查并按照有關規定考核后,為符合條件且考核合格的駕駛員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網約車平臺公司代理申請的,應由其先進行初步檢驗并出具證明。

  車況不達標將停止“派單”,不得超出許可營運區域營運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保證提供服務車輛具備合法營運資質,并對車輛定期進行檢查檢測。網約車在服務協議期內,同時加入的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超過2家;不得擅自噴涂、張貼標志標識,不得利用車身做商業性廣告;按照交通運輸部門有關規定,逐步配置電子標識。

  網約車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超出許可經營區域的,起訖點一端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

  對車況條件、營運保險等已達不到本細則規定或逾期未審驗的車輛,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立即停止向其派發營運任務,并及時責令整改,對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或逾期未整改的,應當及時提請行政審批服務部門注銷其《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運營安全,運營數據實時傳輸至交通運輸部門、公安機關等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管系統。

  平臺公司還需如實采集、記錄駕駛員服務信息,向乘客提供駕駛員姓名、照片、聯系電話、服務評價結果及車牌等信息,鼓勵配置車內電子運輸證、駕駛員證。駕駛員載客時,除經乘客同意的順路拼車情形外,不得推送新的運營信息;

  營運過程中,要建立服務評價體系和在線投訴處理制度,公布本市24小時人工服務固定電話并安排專人接聽,負責受理投訴,并在3日內辦結。

  結算時需顯示運價規則、里程、時間、金額等信息,并提供發票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合理確定運價,符合國家規定的計程計價方式,如有調整須提前7日向社會公示運價體系,保持價格相對穩定;應實行明碼標價,平臺軟件不得有惡意加價程序。在乘客發出約車需求及結算時,客戶端顯著位置應顯示運價規則、行駛里程、行駛時間及收費金額等信息,并在服務結束時,向乘客實時提供由稅務部門監制的電子發票或本市紙質版出租汽車發票。

  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妨礙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有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以及損害國家、公眾利益或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的不正當價格行為。當發生以低于成本價運營或超過公示運價標準等惡意競爭行為時,由相關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實行干預和執法,必要時啟動政府指導價。

  此外,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利用其服務平臺發布法律法規禁止傳播、與業務無關的各類信息,不得為企業、個人及其他團體組織發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并采取有效措施過濾阻斷有害信息傳播。發現他人利用其網絡服務平臺傳播有害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相關鏈接

  網約車駕駛員應當遵守下列守則:

  (一)文明禮貌,服務規范,遵守交通規則;

  (二)隨車攜帶《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三)按照合理路線或乘客要求的路線行駛,不得繞行;

  (四)接受管理部門監督檢查和服務質量考評,配合處理投訴;

  (五)按照乘客意愿使用音響、空調等車內設備;

  (六)執行運價標準,按乘客要求提供當次出租汽車發票,不得轉借票據;

  (七)接單后無正當理由不得拒載,載客途中無正當理由不得中斷服務;

  (八)不得私自轉租網約車或私自聘用駕駛員;

  (九)車輛和駕駛員應當與應召信息一致;

  (十)駕駛網約車不得巡游攬客,不得在機場、車站等設立統一巡游車調度服務站或實行輪排候客的場所攬客;

  (十一)在乘客下車時應提示攜帶其物品,如發現遺失物品應及時歸還或上繳。

  乘客應當文明乘車,按照約定標準及計費方式支付乘車費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網約車駕駛員有權拒絕或者中止提供營運服務,已經產生的費用由乘客據實支付

  (一)攜帶管制刀具、武器或者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

  (二)攜帶物品超過車輛承載能力或者可能污損車輛的;

  (三)攜帶家禽、寵物等動物乘車,未征得駕駛員同意的;

  (四)在禁止停車的路段及在左側車門上下車的;

  (五)夜間乘坐網約車駛離市區或者到偏僻地區時,不配合駕駛員向公安機關提交乘客有效證件圖片信息或就近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的;

  (六)實施或者要求駕駛員做出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愛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