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全市建設工地揚塵治理行動,達到城鄉環境“半年出成效、一年大變化、兩年徹底改變”的目標,針對當前揚塵治理中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淄博進一步加強建設工地揚塵整治監管工作。
著力抓好施工單位進場前或施工單位撤場后在場地平整、垃圾清運、配套建設等環節的揚塵治理工作,落實建設單位負責制。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綜合運用罰款、停工、記錄不良行為、限制銷售等處罰手段,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通過近期調查發現,限額以下工程或未辦理施工手續的鄉村工程建設工地揚塵防治措施不力,主要原因是揚塵治理責任不明晰、工作標準不高。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照“屬地監管與分級監管相結合、以屬地監管為主”的原則,參照魯建質安字〔2019〕18號文件精神,推動鎮辦嚴格落實鄉村建筑工程開工信息報告制度、落實監督和巡查責任,指導其做好轄區內限額以下工程的揚塵防治工作。
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與鄉村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的協調工作,暢通溝通聯系渠道,充分發揮鄉村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的作用,及時傳達、解讀相關政策,幫助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結合全市建設工地揚塵整治大會戰行動,通過考核、通報等手段督促鄉村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履行揚塵治理責任,及時落實有關部門移交、媒體通報曝光、投訴等揚塵問題的整改落實,確保建設工地揚塵污染問題有人管、管到位,不斷提高建設工地揚塵整治水平。
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強化責任邊界范圍內建設項目揚塵防治工作,以全市建設工地揚塵整治大會戰為指引,主動作為、明確制度,高標準落實建設工地周邊圍擋、產塵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等“6個100%”,房屋建筑工地落實包括視頻監控、PM10監測等“8個100%”揚塵管控措施。要及時通報、處罰揚塵整治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情況,收到上級通報3個工作日內上報處罰和整改情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每月對區縣工作情況匯總通報,并納入區縣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