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聊城潤昌農商行被罰22萬 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3日訊 近日,據中國人民銀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山東聊城潤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對其單位處罰款22萬元,并對1名相關責任人處罰款1萬元。

  閃電新聞記者通過梳理發現,今年1月份,聊城當地公安部門對聊城潤昌農村商業銀行原職工張慶文、張新廣違規發放貸款一事立案并展開調查,涉案人員被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5月份,山東聊城潤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貸款質量不真實、貸款“三查”制度執行不到位、貸款資金流向房地產行業、未按規定承擔房屋抵押登記費等違法違規行為,被聊城銀保監分局罰款185萬元。

  公開資料披露,山東聊城潤昌農商行成立于2010年11月10日,法定代表人為牛為勇,注冊地址位于山東省冠縣冠宜春東路145號,經營范圍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等。該行持股比例超過5%的股東分別為:茌平信友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茌平信友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山東恒通薄板有限公司,其持股比例分別為6.82%、6.07%、5.04%。

  (閃電新聞記者 曹晗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