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漁網、拖漁船、謾罵恐嚇……劉某、孫某某、劉某某等三人采用強制手段多次向漁民強行索取錢財及海產品,嚴重擾亂捕魚作業秩序。高新區公安分局成功打掉劉某三人海霸團伙。今年8月23日,劉某、孫某某、劉某某被判處敲詐勒索罪,全市首起海霸案正式宣判。

海上養殖搞起了“副業”
2018年9月,高新區公安分局接到市民舉報,稱在膠州灣跨海大橋南北兩側海域,有操東北口音的社會人員,采取乘快艇持械恐嚇、搶劫財物、搶奪海貨等手段,從當地漁民手中收取“保護費”。接到報案后分局立刻成立專案組,組織民警展開調查取證工作。隨著調查工作的進一步深入,專案組民警鎖定了劉某、孫某某、劉某某三人,為全面搜集固定證據,其間,專案組民警放棄休息,展開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經過20多天的走訪調查,專案組逐步掌握了該案嫌疑人數量、人員特征、具體住址、犯罪特征及犯罪手段。
據辦案民警介紹,劉某等人于2017年在膠州灣內從事貝類養殖工作,養殖戶給他們配備便于出海的機船并定期發放工資。然而他們不滿足于已有的工資打起了漁民的主意。漁民出海捕撈會經過劉某等人養殖海域,他們便駕駛機船追趕漁民,以影響養殖為由強行收取漁民“保護費”,有時直接扣押漁民捕撈的海貨。如有漁民不從,他們則采取剪漁網、拖漁船、謾罵、恐嚇等逼漁民就范。“劉某等人駕駛機船輕松就追上了漁民,采取強制手段,收取所謂的保護費。”民警說。

連夜出動打掉海霸團伙
2018年9月26日晚,經工作,專案組民警獲知該團伙將于27日早,從紅島街道一碼頭乘漁船出海收取保護費。為防止打草驚蛇,專案組采取蹲點守候的方式在該碼頭集中收網。9月27日早9時30分,嫌疑人孫某某等在碼頭登船準備出海,高新公安迅速出動將其抓獲,扣押用于作案的50馬力快艇一艘,查獲贓款一宗,后于嫌疑人家中查獲團伙賬本,上面詳細記載了2018年8月、9月期間向漁民索取的財物數目。經查,劉某、孫某某、劉某某采取言語恐嚇、搶奪海鮮、利器割網等手段,對打圍網船只每船每次收取100元至500元不保護費、對拉地網船只每船每次收取600元保護費、對捕撈螃蟹等海鮮船只每戶每月收取3000元保護費,先后十余次向在此打漁的漁民強行索取錢財,共收取人民幣4700元,魚類500余斤(總價值人民幣約600元)。
兩人逃回東北幾天后自首
抓捕期間,劉某和劉某某兩人乘飛機返回丹東老家,高新區公安分局將二人列為網上追逃人員。懾于法律的威嚴,2018年10月2日,劉某某二人前往丹東鐵路派出所投案自首。2018年10月9日,專案組民警前往遼寧省丹東市將劉某某二人押解回青。至此,全市首起海霸得以告破。近日,該案件正式宣判,劉某、孫某某、劉某某因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一年四個月、一年,并處罰金,責令三人退賠受害漁民損失。
至此,高新區乃至全市偵破的第一起“海霸”類案件正式宣判,該案件的偵破打擊了“海霸”、“漁霸”的囂張氣焰,有力維護了膠州灣海域生產作業的良好秩序,進一步凈化了社會環境。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曉鵬 通訊員 單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