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新泰一對母子被控組織犯罪99起,違法斂財超3億

  新京報訊(記者 王昱倩)山東新泰趙文菊、張宸母子涉黑被公訴一事引發關注。今日(10月15日),據新京報記者獲得的起訴書披露,張宸案發前任新泰市青云街道青云社區委員會書記,與母親趙文菊被控組織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制侮辱、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99起,違法聚斂錢財3億余元。

  新京報記者獲得的起訴書顯示,參加該黑社會組織的成員包括青云社區的兩委成員、工作人員、社區單位負責人、張宸及其家族成員等。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涉案人員張宸和其父母曾先后獲得“勞模”稱號,被稱為“勞模之家”。

  據起訴書, 張宸出生于1980年,中專文化,案發前任新泰市青云街道青云社區委員會書記,居委會主任,胡家溝村支書等。1998年,張宸因尋釁滋事罪被勞動教養,2003年2月因犯故意傷害罪(致被害人死亡)被新泰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同年被泰安市中院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上述判決下達兩個月后,張宸在被監外執行期間,違法進入新泰市看守所監室,毆打與其結怨的被羈押人員張某。據《檢察日報》報道,毆打事件案發后,違法為張宸提供幫助、使進入看守所的三名獄警因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被判刑。之后,警方將外逃的張宸抓獲歸案。經張宸申訴,該案于2006年9月錯誤地被認定為不構成犯罪。2007年12月,張宸在緩刑考驗期內再次毆打致1人輕傷,3人輕微傷。

  2010年6月,張宸成為新泰市青云社區居委會主任助理兼拆遷辦主任。之后,張宸未實際出資,便將社區下轄的宸隆物業公司由集體變更為個人所有,并以該公司的名義向下轄小區內未開通用熱的居民收取“蹭暖費”954844元。控制青龍路市場后,張宸在無資格的情況下,向市場經營戶收取檢疫費獲利,還通過偽造文件的方式聚斂工程利潤等。自2012年5月以來,張宸與其母趙文菊以“平安會費”名義向新泰市林業局、環保局等相關單位收取資金378萬元。

  起訴書顯示, 2018年9月,張宸被新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次日,其母趙文菊被刑拘。2019年10月8日,山東省肥城市檢察院對張宸、趙文菊等37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組織罪、尋釁滋事罪等犯罪一案提起公訴,參加該黑社會組織的成員包括青云社區的兩委成員、工作人員、社區單位負責人、張宸及其家族成員等。目前,此案開庭審理時間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