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濰坊民用機場凈空和電磁環境保護有了新依據,10月26日起施行

  濰坊民用機場凈空和電磁環境保護有了新依據,10月26日起施行

  10月14日,記者從濰坊市交通運輸局獲悉,為了加強濰坊民航凈空和電磁環境管理,保障民航安全運行,近日,《濰坊民用機場凈空和電磁環境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作為2018年市政府規章修訂重點項目,已經市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19年10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5日。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和機場運量的增加,機場凈空和電磁環境保護與城市建設的矛盾日益突出,超高建筑、空飄物體、通訊基站、煙霧粉塵、高大樹木、地面光污染、障礙物指示燈失效等問題不斷出現,先后發生廣播電臺、非法無線電發射設備干擾民航地空通信、導航設備、雷達信號等多起事件,已嚴重威脅到機場飛行安全。目前,因導航臺場地環境受干擾和建筑物超高致使機場新增航線航班審批受到限制。濰坊1996年出臺的《濰坊機場凈空保護暫行規定》(濰坊市人民政府令第39號),與現行的上位法律法規不相契合,亟需出臺新的管理規定,進一步強化法律法規的操作性,實現機場管理與地方管理銜接到位,全面落實屬地管理具體職責。

  為了保障飛行安全,形成科學規范的管理體系,市政府啟動了《規定》修訂程序,組織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公共交通事業發展中心及濰坊機場公司等相關部門,對機場凈空和電磁環境保護進行了充分的調研論證,在科學吸收、借鑒同類城市相關法規的基礎上,依據民航法規和濰坊的實際情況以及機場安全環境保護的具體需求,對原《規定》的條款做了修訂,并多次征求市政府有關部門、相關管理單位意見進行反復修改,形成了新的《規定》。

  《規定》的修訂實施,確保機場凈空和電磁環境保護工作有法可依,提高了行業管理的規范性和操作性,對保護好濰坊機場的凈空和電磁環境、對保障飛行安全和提升機場的運行標準具有重大作用,標志著濰坊機場凈空和電磁環境管理工作進入新階段。(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