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臨朐縣辛寨鎮趙某某因惡意撥打報警電話,并使用污穢言語辱罵接警民警,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2019年7月12日19時13分,趙某某(58歲)撥打臨朐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電話報警,稱電動車在辛寨鎮臥龍路口附近丟失。接到報警后,值班民警立即指令辛寨派出所出警。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經調查走訪和查看附近監控發現,趙某某中午在臥龍路口東一火燒鋪飲酒后,自行推電動車離去導致車輛丟失。民警展開詳細調查,因現場周邊人員流動量大、情況復雜,雖經大量工作,但一直未查明電動車去向。

  民警將情況向趙某某反饋后,趙某某酒后仍持續撥打110報警要求找回電動車。接警民警耐心解釋,趙某某態度極其惡劣,在電話中惡意辱罵接警民警。民警耐心勸導、嚴肅警告其行為已涉嫌違法,趙某某依然不聽勸阻,不依不僥。截止8月21日,趙某某共惡意撥打報警電話112次,僅8月20日零時至21日10時37分,趙某某惡意撥打報警電話80次,嚴重擾亂了公安機關工作秩序,堵塞了報警通道,浪費了社會公共資源,侵害了民警合法權益。

  8月21日,接警民警在多次警告無效后,及時向縣公安局匯報,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要求迅速查處、依法處理。督察大隊立即啟動民警維權程序,會同辛寨派出所民警快速行動,依法將趙某某傳喚至辛寨派出所。經詢問,趙某某對多次撥打110報警電話辱罵接警民警、多年來酒后罵街撒潑影響鄰居和村民休息的行為供認不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違法行為人趙某某因尋釁滋事被臨朐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5日,并處罰金1000元。

  臨朐公安溫馨提示:110報警服務電話是維護治安、服務社會、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公共平臺,24小時全程錄音,撥打騷擾電話、虛假報警、惡意報警等行為,不僅浪費有限的資源和警力,也會造成有效警情的延誤處置,公安機關將根據法律規定嚴肅處理,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趙磊 通訊員 賀超 馬超杰 孔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