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看到這封求助信時,我和先生已經在準備離開這個世界了。”8月4日上午,一份舉報信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舉報人李秀娟稱,她和丈夫都是徐州豐縣周樓小學老師,她女兒被同學無意傷害導致左眼失明,自己和丈夫因此事長期遭到當地有關部門的不公正對待,并透露其已有輕生心態。當晚,徐州市豐縣公安局通報,經工作,已于當日(4日)下午18時50分許平安找到李秀娟夫婦。
另外,4日,徐州市豐縣人民政府官方微博發布情況通報稱,豐縣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已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李秀娟同志反映的問題開展全面調查,并將根據調查事實,依法依規公正嚴肅處理。8月5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采訪了當事人李秀娟,以及她信中所提及的豐縣教育局信訪辦丁攀、城東派出所副所長羅烈。
豐縣人民政府
梁士偉違規用章
為其女委托傷殘鑒定
8月5日,豐縣人民政府通過官方微信,對調查情況進行了通報。關于李秀娟女兒眼睛受傷和處理情況,通報稱,經調查,2018年3月12日下午,李秀娟之女梁某在豐縣實驗小學放學時被另外兩名打鬧的學生用校服拉鏈甩到了左眼,班主任及時進行了調查處理,當時未發現梁某眼睛有異常癥狀,事后梁某一直正常上課。2018年4月14日,梁某感到眼睛不舒服,李秀娟帶其先后到徐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和徐州市中心醫院檢查,并在第一人民醫院做了眼瞼腫物切除門診手術。
術后,李秀娟要求學校出面協調解決醫藥費問題,并提出賠償36萬元,因梁某手術及視力下降與另外兩名學生打鬧是否存在因果關系難以認定,學校多次協調,另外兩名學生家長只愿承擔相關醫藥費用,對其它賠償要求不予認可,教育、信訪部門和涉事學校等單位多次勸告李秀娟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但其一直不同意。
通報稱,截至2019年7月24日,經教育局財審股、實驗小學會計共同審核李秀娟為其女兒梁某治療眼睛所花銷醫藥費、車票、住宿、餐飲、打的等費用共計31135.87元,2019年8月2日實驗小學通過李秀娟工資賬戶先期代付。
關于對李秀娟行政拘留和處分問題。通報稱,2019年3月2日,豐縣公安局依據查證事實,認定李秀娟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決定給予李秀娟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基于李秀娟被公安行政拘留事實,2019年6月21日,豐縣教育局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規定,經教育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秀娟記過處分。
關于李秀娟丈夫梁士偉停職檢查問題。梁士偉系梁寨鎮周樓小學校長,李秀娟系梁寨鎮周樓小學教師,李秀娟之女就讀學校豐縣實驗小學。梁士偉利用職務便利,以周樓小學名義為其女委托傷殘鑒定,違規使用公章;根據信訪穩定工作要求,梁士偉負責李秀娟穩控工作,存在穩控不力問題。梁寨鎮中心校于2019年3月14日口頭宣布暫停其執行校長職務。
“絕筆信”發布者李秀娟
加了好多維權群
曾受到群里人幫助
8月5日下午,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在豐縣一個賓館內見到了已經疲憊不堪的李秀娟。
在發布“絕筆信”之前,李秀娟說自己加了好多維權群。有人曾將一些維權的信息發到了群里,李秀娟受到了啟發,想到自己女兒的眼睛問題,便寫下了這封“絕筆信”。“寫完后他們跟我說怎么弄,在最后發的時候幫了我一下。”李秀娟說,自己發布消息時,曾受到了群里人的幫助。
“我家小孩在出這個事之前,視力絕對是正常的,平時坐在教室的五排六排,學校里也有素質報告書。”李秀娟說,在與學校協商未成后,李秀娟先去咨詢了一位律師,對方說如果要起訴就先把證據固定住,建議李秀娟把當時三個孩子寫得事情發生經過復印下來,作為到時起訴的證據。離開律師后李秀娟又返回了學校,“但老師怎么都不肯給我。”
經鑒定,李秀娟女兒為八級傷殘。李秀娟說自己拿著這個傷殘結果到了豐縣法律援助中心,“他們給算了一下,賠償數額是36.8萬元。”
對于教育部門說李秀娟多次越級上訪等問題,李秀娟予以否認。至于李秀娟丈夫利用職務之便違規使用公章一事,李秀娟同樣予以否認,“我老公從來沒有參與過公章問題。”
豐縣教育局信訪辦丁攀
她15次到國家信訪局
讓醫生改了就診記錄
8月5日下午,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輾轉采訪到了豐縣教育局信訪辦負責人丁攀。“李秀娟15次到國家信訪局。8月初我到北京進行勸說,我說這個事情應走法律程序,但李秀娟堅決要上訪。其間我還陪她到醫院給孩子看眼。”丁攀說。
“在此期間,李秀娟的兒子發高燒,我就讓她抓緊給孩子看病,把孩子的病看好了,咱再說大女兒的事情。”丁攀說,“后來李秀娟到省信訪局時稱是去給自己看病,我就想不通,難道省信訪局還會給她看病嗎?”
李秀娟帶女兒看病的記錄是2018年4月14日,但她給醫生囑咐的時候,卻說兩個月前的2月份孩子的眼睛怎么樣,而學校里小孩碰到她女兒的眼睛卻是在3月12日。
“我們從徐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的丁文君那里了解到,在被李秀娟纏的沒辦法的情況下,他才把記錄改成了2018年的3月份。”丁攀質疑,醫生在改完之后是要蓋章的,但在改完后的表上還有另外一處,顯示的時間是2018年2月份。
城東派出所副所長羅烈
曾讓輔警幫助捎飯
她稱心情不好不想吃
李秀娟在文中提到,她經歷了民警暴力毆打、扇耳光、莫名拘留、行政處分,以及長期監視的噩夢;丈夫被多次批評談話,被撤職。“我和丈夫永遠忘不掉派出所副所長羅烈暴力毆打我的場景。”李秀娟說。
8月5日,當記者問及有沒有毆打辱罵李秀娟時,豐縣公安局城東派出所副所長羅烈反問,“你認為像我這樣一個真正男子,會去毆打一個年紀比我大的女同志嗎?我辦案依靠的是證據。”
不給吃東西不給喝水是怎么回事?羅烈回應,“李秀娟到派出所后,我看她情緒比較激動,就讓輔警用一次性杯子為她倒了一杯熱水。當晚民警較少,我告訴她叫她來就是為了弄清楚這件事的來龍去脈,但她一直不聽。在和她談了半小時后,我就把她從詢問室帶到了候問室,候問室里空調什么的都有。因為她情緒激動,當晚我就沒再對她進行問話。”
羅烈說,到了第二天早上,因為他接的警確實比較多,就去處理其他事情去了,“到中午11點左右,我和另外一個同事對她進行問話,在問話過程中,因為到飯點了,我對吃飯的輔警說給李秀娟捎點下來,她自己說心情不好不想吃。”
(文/片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陳晨 發自徐州豐縣,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鞏悅悅 整理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