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濟南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每年至少組織1次全市綜合實戰演練。對于突發大客流方面的預警,經批準后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樓宇或移動電子屏幕等渠道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并將視情采取限流、封站等控制措施,必要時申請啟動地面公共交通接駁疏運。
全市每年至少組織1次綜合實戰演練
軌道運營突發事件是指城市軌道交通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因列車撞擊、脫軌,設施設備故障、損毀,以及客流擁堵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行車中斷、財產損失等情況。地震、洪澇、氣象災害等自然災害和恐怖襲擊、刑事案件等社會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因素影響或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正常運營時,依據濟南相關預案執行,同時參照預案組織做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后期處置等應對工作。
《預案》明確,由市政府成立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全市軌道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廳副主任)、市交通運輸局局長任副總指揮。
按照運營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其預警分Ⅰ級、Ⅱ級、Ⅲ級、IV級4個級別,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識。Ⅰ級預警(紅色)代表,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的運營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蔓延。Ⅱ級預警(橙色)代表,預計將要發生重大及以上的運營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Ⅲ級預警(黃色)代表,預計將要發生較大及以上的運營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IV級預警(藍色)代表,預計將要發生一般及以上的運營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預案》明確,軌道運營突發事件應急綜合演練,需采用實戰等方式開展演練,全市綜合實戰演練每年至少組織1次。市指揮部成員單位結合自身實際組織開展應對軌道運營突發事件專項演練。運營單位每季度至少組織1次實戰演練,并在演練結束后及時開展效果評估。
地鐵突發大客流將預警
視情采取限流、封站等控制措施
《預案》提出,運營單位要及時分析研判可能導致運營突發事件的風險信息,預估可能造成影響的范圍和程度。軌道交通系統內的設施設備及環境狀態異常,可能導致軌道運營突發事件時,要及時向相關崗位的專業人員發出預警。因突發大客流、自然災害等原因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正常運營時,要及時報告市指揮部辦公室,并在經批準后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樓宇或移動電子屏幕等渠道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按規定,預警信息發布內容需要包括發布機構、發布時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類別、起始時間、預測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咨詢電話等。
對于突發大客流方面的預警,《預案》要求及時調整運營組織方案,加強客流情況監測,在重點車站增派人員加強值守,做好客流疏導,視情采取限流、封站等控制措施,必要時申請啟動地面公共交通接駁疏運。市交通運輸部門要及時協調組織運力疏導客流。
對于自然災害方面的預警,要對地面線路、設備間、車站出入口等重點區域加強檢查巡視,做好相關設施設備停用和相關線路列車限速、停運準備。責令應急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準備,并調集軌道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物資、裝備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突發事件信息可越級上報
不得瞞報、虛報、漏報
《預案》要求,軌道運營突發事件應急信息報告應按照快速、準確、直報、連續的要求,由最先獲得軌道運營突發事件信息的部門(單位)第一時間上報,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信息報告單位應確保信息準確、真實,不得瞞報、虛報、漏報。
軌道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后,運營單位作為第一響應單位,應立即啟動相關專項應急預案,成立企業層面的應急指揮機構,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工作人員到現場迅速疏散站內、車廂內乘客,組織乘客自救,同時封閉車站,勸導乘客遠離事發現場。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線路運營,阻止在線列車進入事發現場區域,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及時通過電視、電臺、告示牌、站內廣播、站內電子顯示屏等有效告知手段,發布車站封閉、運營線路調整等信息。積極開展現場救援、搶修等處置工作。
應急結束后,市政府及時組織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具體包括治安管理、人員安置與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救援物資供應與補充、恢復生產等事項,盡快消除軌道運營突發事件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盡快恢復城市軌道交通正常運營秩序。軌道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