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租戶給貓取暖將房子燒了!協商賠償時玩起了失蹤,戶主將其告上法庭
半島記者 周茂平
2019年4月24日,城陽區棘洪灘街道一出租房屋起火,經消防部門鑒定,起火原因“不排除小太陽取暖器烤燃沙發引起”,現場直接損失約64444.04元。當房屋戶主找到租戶商量賠償問題時,租戶嫌賠償過高不能達成一致,戶主一怒之下將租戶告上法庭。
2018年,青島的劉云(化名)通過中介,將自己位于城陽一套新房首次出租給了方某某,根據合同約定,租期為2018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9日。2019年4月24日上午9時28分許,劉云的出租房屋起火,青島市公安消防支隊城陽區大隊街道接警后,出動兩部消防車趕到現場,經撲救火勢很快得到控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經鑒定,劉云出租房屋起火造成客廳過火受損,西側房間及廚房全部煙熏,起火原因“系能夠排除自燃品自燃、遺留火種等原因,不排除小太陽取暖器烤燃沙發引起。”
“起火當天,方的女朋友姜某某為了給家里養的貓取暖,一直開著小太陽取暖器,出門上班時沒關閉放在客廳木質沙發上的取暖器,導致火災發生。”劉云向記者介紹道,出租房屋時,雙方特別約定,出租屋內不能養寵物貓狗,開始租戶在出租房內偷偷養狗,被鄰居舉報,被發現后又換成了養貓,沒想到因為給貓取暖引發了火災,城陽消防大隊認定火災責任人是租戶,且已經做了筆錄,租戶承認火災是他們的全責。
據了解,在2019年4月24日的火災中,不僅客廳里全友沙發、茶幾、餐桌餐椅等燒毀,兩個臥室里兩臺海信變頻空調燒得變形,臥室大床衛生間熱水器等被燒,客廳地板下的地暖管道也被燒壞,經城陽消防大隊認定,直接經濟損失約64444.04元,加上房屋二次裝修、重新購買家電和維修期間造成租金損失等,加起來損失約75000元。

2019年4月25日,劉云和方某某在起火的房屋里碰頭,并就損失賠償情況進行了協商,但協商未果。讓劉云沒想到的是,方某某隨后就玩起了消失,更換電話號碼后,并把她的微信號也給拉黑了。“后來我了解到他在膠州天一仁和小區有房子。”劉云介紹道,她兩次來到膠州天一仁和小區,但因不知道方某某具體居住地址,無功而返。
隨后,記者聯系上方某某了解相關情況。“我們雙方協商未果主要是就賠償標準達不成一致。”方某某介紹道,他認為劉云家房子和家電的損失沒有那么大,還需要進一步商量。
2019年6月14日,劉云以方某某和姜某某過失造成租賃房屋發生火災要求賠償,向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半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