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把“不可移動文物”做洗車場等商業營利,李滄區檢察院日前向李滄區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不可移動文物”得到了有效保護。6月19日,青島市人民檢察院通報了這起全國首例文物保護領域行政公益訴訟案。

  在李滄區九水路170號乙,有一座淺黃色、紅頂的平房建筑,在房屋的外墻東側張掛著一個不大的藍黑色小牌,上寫“李滄區不可移動文物”。圍繞這座看似不起眼的建筑,李滄區檢察院辦理全國首例文物保護領域行政公益訴訟案。去年3月,李滄區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在走訪中發現,位于九水路170號乙的這處“不可移動文物”存在被擅自改變用途,用于做洗車場相關業務等商業營利、搭建構筑物和違法建筑等違法現象,于是立即多方做了相關調查。據有關人士初步推斷,這一“不可移動文物”建筑,是建于1917年9月的原“青島農事實驗場”舊址的一部分。資料顯示,“青島農事實驗場”是當時山東僅有的兩家農業研究機構之一。這一建筑,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2007年—2011年)中被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

  李滄區檢察院將文物保護納入公益訴訟監督的范圍。去年4月16日,該院向相關行政機關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要求行政機關履行文物保護的法定職責。相關行政機關隨后對該文物建筑使用者的違法行為予以了依法查處,但是沒有在規定期限完全恢復文物原狀。

  為確保檢察建議剛性和權威,李滄區檢察院經青島市檢察院、省檢察院審批,于去年7月20日將相關行政機關作為被告,向李滄區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這一公益訴訟案件審理過程中,行政機關抓緊予以整改,組織執法人員對不可移動文物本體上的違法附屬物進行了拆除,該建筑物的使用者也積極行動起來,對以往的洗車場等設施予以拆除并對建筑外觀予以修繕。鑒于這一“不可移動文物”得到了有效保護,相關行政機關履行了法定職責,李滄區檢察院經省檢察院核準,于去年12月底依法撤回上述公益訴訟。

  此后,李滄區檢察院繼續跟蹤問效,與相關行政機關不斷加強溝通聯動,密切關注這一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和使用情況。目前,該建筑的原商業辦公用途變更為繪畫藝術和民間工藝品展示等文化藝術活動場所,面向社會公眾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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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9日,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召開公益訴訟工作新聞發布會。2019年以來,市檢察院決定先行在海洋保護、城市品質改善提升、平安青島3個領域發起公益訴訟攻勢,全力攻克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城市公共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保護等8個山頭,努力為全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優更實的檢察公益訴訟產品。

  目前,全市共摸排相關領域線索1151件,立案相關案件912件,發送訴前檢察建議774件。通過以上措施,共督促關停和整治違法排放廢氣企業4家,消除安全隱患52處;補種樹木5000余株,恢復受損生態公益林13余畝,完成土地復墾65畝,保護飲用水源1處;督促違法行為人支付生態環境資源修復費用15余萬元;督促清除違法堆放的各類生活垃圾5800余噸,督促回收和清理生產類固體危險廢物2000噸。督促行政執法部門拆除違法建筑5300余平方米;保護文物11處,其中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處;規范學校“小餐桌”、外賣商家經營210余家,督促關停不符合條件的學校“小餐桌”70余家;督促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查處非法填海等違法行為,罰款1740余萬元;通過收繳拖欠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繳冒領的國家補貼資金等方式,挽回國有財產損失8600余萬元。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曉鵬 通訊員 白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