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電動車新國標正式實施31天后,一則濟南市濟陽區要對電動車進行分類掛牌管理的消息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雖然相關部門解釋稱,所謂的電動車掛牌并非新鮮事,去年就已推出,亦無強制要求。不過,這并未打消公眾的疑慮。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實施后,電動車到底要不要掛牌?家里的超標電動車還能不能騎?諸多問題依舊懸而未決。
記者從山東省公安廳交管局獲悉,我省對于電動車管理政策已經取得重大進展,目前已經出了草稿,廣泛征求各地意見,不久后即將對外公布。

濟陽分類掛牌引關注
時隔四天卻“改口”
5月16日,濟陽公安發布公告,將規范對電動車以及三四輪低速電動車的管理,將這些車輛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對列入工信部名單、符合注冊登記上牌的二輪電動自行車和低速電動三輪、四輪車,車主可持有效身份證件、車輛購買發票等材料,到濟陽區交警大隊車管所進行注冊登記、掛牌。第二類是對于不符合注冊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和低速電動三輪、四輪車,公告也明確要求,車主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車輛相關購買證明、整車出廠合格證明等材料,到濟陽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牌證核發辦公室進行備案登記、發放號牌。
此舉被解讀為濟陽將適應“新國標”要求對電動車進行登記掛牌規范管理。但是,當記者就此問題詢問濟南相關部門時,得到的回應卻是:濟南還沒有相關政策,所以也沒有實行的計劃。
5月20日,濟陽區公安局重新發布了公告,其工作人員解釋稱,所謂的分類掛牌只是去年就開始實施的電動車防盜工程,目前還處在宣傳階段,電動車主可以自愿選擇掛牌,并無強制執行。
實際上,將濟陽的電動車防盜工程解讀為電動車規范管理新政也不足為怪。因為,濟陽的這個實施辦法與目前省內外已有的電動車管理細則有太多相似之處。
山東是生產和使用大省
牽一發而動全身
電動車,尤其是二輪電動車,因其經濟、便捷,已經成為眾多市民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在日常出行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有別于摩托車、汽車等機動車,電動車數量更為龐大,而且沒有號牌和駕駛證管理系統,部分騎車人安全、法律意識淡薄,闖紅燈、逆行等違法高發,由此引發的交通事故屢屢發生。
以濟南為例,根據濟南交警前不久提供的數據,今年以來,濟南已經查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6.8萬余起。統計顯示,濟南市區發生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四成以上都涉及電動車等非機動車。
“新國標”已經實施滿月,對電動車規范管理有了標準依據,外省的江蘇、浙江、北京,省內的菏澤都已經有了現成的政策可資借鑒。條件如此成熟,我省的電動車管理措施為何遲遲不能出臺呢?
山東交通學院智慧交通研究所副所長趙玉璽認為,我省是電動車生產和使用大省,電動車保有量數量巨大,另外我省還有一個特殊情況,有著眾多的電動三四輪車生產廠家,道路上行駛的電動三四輪車也數量巨大。這些三四輪電動車多以“電轎”“老年代步車”的名義存在,使用者多老弱殘群體,增加了治理難度。這種情況下,任何政策的出臺都必須考慮到問題的方方面面,慎重再慎重,將可能出現的問題找出對應的解決辦法。

在菏澤城區,一些老年人換上了腳蹬的人力三輪車。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泰來 攝
接送孩子成難事了
車主抵觸可想而知
我省電動低速電動車有多少輛?山東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去年7月曾給出一個數據,截至去年7月底,我省的低速電動車(電動三四輪車)數量多達300萬輛,背后是300萬家庭。
據了解,這些電動三四輪車有相當一部分是被老人用來當做買菜、接送孫兒上學的交通工具,在地域分布上,多在鄉鎮和農村。根據目前菏澤以及外省已經出臺電動車政策,這些超標電動車絕大部分未進入工信部機動車產品目錄,不具備掛牌資格,無法懸掛機動車牌,同時無法歸屬于可頒發綠色電動車牌的種類,似乎只有被淘汰一條路。政策一出,原本接送兒孫的座駕馬上就成了不能上路的“廢物”,車主對政策的抵觸可想而知。
關于電動車規范管理的難度,記者感受頗深。2017年濟南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當年3月開始,濟南交警加大了對電動三四輪車的嚴查行動。記者在交警一線查處現場發現,在這場查處之初將近一個月的時間里,幾乎交警的每一次查處都像是一場辯論賽,不但被查車主質疑,而且旁觀的群眾也跟著車主一起跟交警理論。
電動車管得好
最主要是政府重視
困難巨大但也并非無解。濟南從2017年開始,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契機,開展對電動三四輪車的嚴查整治,效果顯著,公安部交管局稱,濟南治理電動三四輪車的經驗,“可以學,可以用、可以復制”。
菏澤市交警支隊交管大隊大隊長周永剛在介紹菏澤經驗時表示,菏澤電動車管得好最主要原因在于政府的重視,電動車規范管理工作有市政府力推,協調各區各部門協同發力。工商部門負責廠家和商家的管理,從源頭上杜絕超標車輛流入市場,交警部門負責對違規上路電動車的查糾,各部門各司其職,有詳細的考核制度。
“交警在原來的治理主力軍身份之外,還成了電動車規范管理工作的考核者。”周永剛說,他們對查到的電動車違法進行規范,在各區、各街道辦之間進行排名,排名落后的要公開檢討。
22日,記者在菏澤走訪當天,濱州交警支隊也來到了菏澤交警支隊學習電動車規范管理經驗,周永剛介紹,前來學習經驗的不光濱州一地,此前已有多個市前來交流學習。
5月24日下午,省公安廳交管局也傳來好消息:我省目前正在緊鑼密鼓推進全省電動車規范管理工作,目前總體的管理政策已經有了草稿,正在內部廣泛征求各地意見。不久后就將對外公示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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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省市已經出臺電動車管理政策
記者梳理發現,4月15日《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電動車“新國標”)生效實施之后,已經有江蘇、浙江、福建、山西、海南、北京、廣東、河南、四川等9省市出臺電動車管理政策。在省內,菏澤市對于電動車的管理已經先行一步,去年8月開始,菏澤市通過一連串組合拳,對超標電動三四輪車劃定禁行區,對電動車二輪車登記備案頒發綠色牌照規范管理,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對比研究這些已經出臺政策,發現這些政策大同小異,各地對新國標后電動車管理的總體方向基本原則是一致的,那就是要進行分類管理,對于超標電動車設置過渡期自然淘汰,對符合標準的電動車也要通過新建管理系統,建立一套有別于機動車管理系統的新系統,賦予每輛電動車唯一的號牌,對其進行規范管理,只是在具體的操作層面略有差異。
此外,菏澤的成功經驗還在于廣泛透徹的宣傳和兜底機制。在治理正式開始之前,通過媒體、入戶等多種方式整整進行了一個半月的宣傳時間。對于存量超標電動車,相關部門也聯合社區建立交易處置平臺,組織交易會,通過交易平臺以贈送、買賣等方式自主消解的超標電動車就多達2.5萬輛。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泰來 崔如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