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濟南:若有突發“大事件” 20分鐘內需報告初步情況

  近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通知》。引人關注的是,這一通知里明確提出,對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人員的事件以及可能演化為較大及以上的突發事件,要在事發后20分鐘內向市政府總值班室(市應急局指揮中心)電話報告初步情況。

  在濟南,為了提高突發事件信息處置能力和效率,市政府總值班室與市應急局指揮中心合署辦公。上述通知里提出,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要積極整合政務值班和應急值班資源,確保各類突發事件信息第一時間上報、第一時間處置。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信息,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單位)可越級報市政府總值班室(市應急局指揮中心)。

  在信息報告時限方面,濟南提出,各級要根據職責分工,對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人員的事件以及可能演化為較大及以上的突發事件,事發后20分鐘內向市政府總值班室(市應急局指揮中心)電話報告初步情況,事發后50分鐘內書面報告初步核實情況,比較敏感的一般突發事件詳細信息須在1.5小時內通過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系統報市政府總值班室(市應急局指揮中心)。而且,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應當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緊急情況下,可先電話報告,再書面報告,特殊情況可越級上報。

  此次,濟南明確提出,對于重要敏感信息、預測預警信息、可能引發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的信息,以及社會輿論廣泛關注的熱點、焦點事件,不拘泥于分級標準的相關規定,要準確研判,第一時間報告,并根據事件性質和級別適時啟動應急響應。市、區縣要建立聯勤聯動應急指揮機制,整合本地信息報送、應急指揮和應急救援力量,做到有情必處、有令必行。

  在信息報告責任追究方面,濟南提出,對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緊急敏感信息及突發事件的,要在全市通報批評;對造成嚴重后果或嚴重不良影響的,依法依紀嚴肅追責;對在緊急敏感信息處置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來源:濟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