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受賄超過五千萬元,山東人大財經委原主任委員劉士合受審
據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號4月9日消息,9日,該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山東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主任委員劉士合受賄一案。

山東省泰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劉士合先后利用擔任濱州市委常委、鄒平縣委書記、菏澤市委常委、菏澤市政府副市長、菏澤市委副書記、菏澤市政府市長、萊蕪市委書記、東營市委書記、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30個單位或個人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職務調整、項目招投標、政策資金扶持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589余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劉士合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劉士合還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2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