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轉暖,露天燒烤多了起來。日前,李滄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依法查處位于九水路區域的“炭火燒烤”店露天燒烤經營行為,罰款500元。這也是今年青島市綜合執法部門“夏病春治”,開出的露天燒烤經營治理行政處罰第一單。

  連日來,李滄區綜合執法部門深入開展露天燒烤經營夜查執法行動。期間,李滄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進一步改進執法管控方式,堅決遏制內露天燒烤經營問題反彈。執法人員在執行夜間巡查任務時,依法查處位于九水路區域的“炭火燒烤”店露天燒烤經營行為,并依法作出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截至目前,李滄綜合執法部門已依法查處餐飲門店露天燒烤經營行為11起,露天燒烤經營管控整體情況穩定。

  近段時間以來,青島市綜合執法部門結合往年露天燒烤經營治理有效做法,從3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大干30天”市容秩序鞏固提升會戰,將露天燒烤經營納入會戰嚴查的違法違規行為,采取“夏病春治”戰術,各級綜合執法部門嚴查餐飲門店室外擺桌、亂堆亂放及“野燒烤”“野餛飩”等問題,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堅決清理取締,依法嚴格處罰。

  據了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