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幼師虞某為自己的暴力行徑付出了代價。她被法院認定在擔任濟南某幼兒園班主任一個多月后多次毆打班內幼兒,導致4歲男童田某背部、臀部、大腿及會陰處多處被開水燙傷。
3月11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這起幼師虐童案的二審裁定書,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虐待被看護人罪裁定“維持原判”:虞某獲刑2年、禁止從業4年。
據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書認定,虞某自2018年2月擔任某幼兒園小三班班主任起,多次毆打其班內4歲男童田某。2018年3月23日10時許,因田某頑皮、不聽指揮,虞某遂將田某強行拉拽至濟南市天橋區洛安路36號某園二樓樓梯口西側的開水房內,用雙手抓住田某的胳膊前后搖晃,并大聲訓斥。其間,虞某聽到有人喊她,因害怕虐童一事被領導發現,她在未對田某采取任何安全保護措施的情況下轉身開門,但身體后撤時碰到了身后的田某,致使田某坐進身后盛滿開水的水桶中,最終導致田某背部、臀部、大腿及會陰處被燙傷。
經法醫鑒定,田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2018年4月12日,民警聯系虞某的家人后,將虞某帶到公安機關。2018年4月25日,虞某被天橋區檢察院批捕。
一審開庭時,田某的父親稱,事發當天,他接到幼兒園電話稱孩子在幼兒園被燙傷了,等他趕到醫院后,看見孩子后背上的皮已經全部脫落,露出了里面的肉,大腿外側的皮也已經脫落,陰莖已經成半透明的水泡狀,上面插著尿管,睪丸成紫黑色。
庭審時,多名證人證實了上述事件經過,有人指出,虞某曾因毆打學生被投訴過一次。虞某本人也承認此前曾毆打過田某,但辯稱下手不重,并認為這是教育和懲罰的一種方式。
天橋區人民法院認為,虞某的行為構成虐待被看護人罪,因虞某無逃避、拒捕行為,具有投案的主動性,可認定為主動投案。歸案后,虞某如實供述其在開水間內造成被害人燙傷的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并據此判處虞某有期徒刑二年,禁止從事幼兒教育工作四年。
一審宣判后,虞某不服上訴。濟南中院于2019年2月20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