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快看!4月1日起在濟南坐地鐵 這些物品不能帶上車
3月20日,濟南市人民政府網發布一條濟南市公安局關于印發《濟南市城市軌道交通禁止乘客攜帶物品目錄》的通告,介紹了市民在乘坐地鐵時不允許攜帶的各項物品。
通告顯示,為加強和規范濟南市城市軌道交通安檢工作,保障城市軌道運行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濟南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濟南市公安局會同濟南市城鄉交通運輸委員會制定完成了《濟南市城市軌道交通禁止乘客攜帶物品目錄》,現予發布。
一、濟南市城市軌道交通禁止乘客攜帶物品目錄
(一)槍支彈藥類(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公務用槍: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
2、民用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
3、其他槍支:樣品槍、道具槍、發令槍、仿真槍等。
4、彈藥:各類炮彈和子彈等。
?。ǘ┍ㄆ奉悾ǎ焊黝惢鹚帯⒄ㄋ幖捌渲破泛屠坠?、導火索等點火、起爆器材,煙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產煙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物品。
(三)管制器具類,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弓弩等和其他符合《管制刀具認定標準》的刀具。
(四)易燃易爆物品類,包括:氫氣、一氧化碳、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質的)、液化石油氣、氧氣、水煤氣等易燃氣體;汽油、煤油、柴油、苯、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香蕉水、硝基漆稀釋劑)、松香油等易燃液體;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等易燃固體;黃磷(白磷)、硝化纖維片、油紙及其制品等易自燃物質;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上述物品均包括其混合物。
?。ㄎ澹┒竞ζ奉?,包括:《危險化學品目錄》中標注為劇毒的危險化學品及其混合物,農業部公告(第199號)明令禁止使用的農藥等。
(六)腐蝕性物品類,包括:鹽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硫酸、硝酸、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或注有堿液的)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腐蝕性物品。
?。ㄆ撸┓派湫晕锲奉?,《放射性物品分類和名錄》中規定的核材料、放射性同位素等物品。
?。ò耍﹤魅静〔≡w及醫療廢物類,包括:《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傳染病病原體,《醫療廢物分類目錄》規定的醫療廢物,《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規定的病原微生物等影響公共衛生安全的物品。
?。ň牛﹪曳?、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攜帶的物品。
二、本通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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