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綠化是文明城市不可或缺的美麗外衣,是城市面貌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重要的基礎設施,做好城市綠化工作對提升城市品位、優化人居環境、改善城市生態具有重要意義,為此,去年11月1日我市出臺《泰安市城市綠化條例》。日前,我市查處《泰安市城市綠化條例》出臺后首例案件,彰顯城管部門堅決執行護綠法規、打擊“毀綠”行為的決心。

近日,市城市管理局綠化處工作人員巡查時發現,火車站廣場北側天庭園南門兩棵行道樹被人擅自砍伐。后經工作人員多方詢問了解,得知是附近某門頭業主朱某所為。市城市管理局財源執法所、綠化三所、市公安局公共管理警察支隊立即啟動綠化案件查處聯動機制,展開立案調查。
市城市管理局財源執法所執法人員張曉濤說:“一共兩棵樹砍了四個樹枝,四個比較大的樹枝,整個樹冠基本上已經去掉一半,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的相關規定,砍伐樹木必須要經過城市人民政府 、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經過了解,這個當事人并沒有經過園林部門的批準。”


執法人員到達現場進行實地勘驗,兩棵樹被砍位置均被涂刷紅色油漆。執法人員與當事人現場指認,當事人承認了砍伐事實。14日下午,當事人到財源執法所接受調查,執法人員按照程序對其進行詢問,制作調查筆錄。市城市管理局財源執法所執法人員張曉濤告訴記者,下一步,他們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依法處理。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據了解,為及時處置綠化案件,市城市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公共管理警察支隊建立綠化案件查處聯動機制,確保發現問題后,相關單位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第一時間進行處理。在此,市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也提示廣大市民及經營業主,未經批準,嚴禁單位或個人擅自砍伐樹木等行為,一經發現,將嚴厲查處,依法處罰。
最泰安全媒體記者:董文一 通訊員 秦會勇
來源:泰山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