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津縣一男子謊報警情稱家中被盜20萬現金,被寧津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寧津公安微信公眾號 圖
2月3日17時,寧津縣公安局接杜集鎮劉某報警稱,家中20萬元現金被盜。臨近年關,巨額現金被盜,市、縣兩級公安機關高度重視,民警立即趕至現場進行案件偵查。在對報警人劉某詢問過程中,劉某一口咬定家中丟了二十萬元現金。然而,在民警針對現場疑點對其進行詢問的過程中,劉某吱吱唔唔。經多番詢問,劉某承認自己因醉酒謊報警情。
劉某如實交代了謊報假警的情況后,2月9日,民警再對其進行傳喚的時候,劉某已離家不知所蹤,電話也已經停機。經多番偵查,警方發現劉某剛剛在縣城內某小區租了房子。2月21日,民警在劉某租住的房屋內將其抓獲。
經訊問,劉某對自己謊報警情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寧津縣公安局給予劉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寧津縣公安局微信公號(原標題為:《“我家丟了20萬……” 寧津一男子謊報警情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