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挪車算不算酒駕呢?有人說這樣當然不能算酒駕,但是也有人說只要開車了就算酒后駕駛。2月18日晚上,濟南市天橋交警在新黃路查酒駕時就遇到了這樣自稱酒后挪車的司機,其其血液酒精含量為133mg/100ml,達到了醉駕標準。對于司機喊冤稱自己是酒后挪車的事情,民警回應道“不管在道路上還是在非道路上,只要車動了,都屬于駕駛行為。”
2月18日晚上9點多,濟南市區飄著雪花,天橋交警大隊民警冒著大雪在新黃路查酒駕。當晚9點25分,一輛轎車在距離檢查點五六十米的位置突然轉向路邊,車停以后司機想要下車,不過司機被設在哪里的堵截民警控制在車內。當民警要求司機出示證件時,司機的老婆上前阻止。
司機自稱找了代駕,不過代駕剛走,他沒有開車只是挪了一下車。民警要求司機將鑰匙交出來,司機不配合將鑰匙交給他老婆。他老婆吵吵鬧鬧不肯將鑰匙交出來,直到民警打電話叫拖車時,才不情愿地將鑰匙交給民警。
在警車上司機也是極力不配合工作,一個勁地說沒有開車,只是挪車,在酒精測試時沒好氣地亂吹一氣。在民警的警告下,該司機吹了十幾次終于吹出了133mg/100ml,達到了醉駕標準,隨后被民警帶往大隊抽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只要喝了酒并將車輛駛離原位,就可以認定有了酒駕行為,而只要駕駛員飲酒后在道路上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即構成了酒駕。
因此,這個司機的血檢結果依然是醉駕,他將受到吊銷駕照,五年內不得重考,并處罰金,拘役一到六個月的處罰。
(生活日報首席記者 程凌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