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謾罵圍攻民警 河北霸州這三人攤上事了
在民警執法現場,不聽從民警的指揮,挑戰執法權威,對現場民警進行圍攻,甚至撿起地上的木棍打向民警。2019年1月25日,霸州市公安局查處一起妨害公務案。目前,涉案人員已被依法處理。
北青報記者在網上流傳的一段視頻中看到,三女一男對現場民警的執法非常不滿,不住地進行質疑和詢問甚至謾罵,在推搡之后,一名女子還撿起了地上的木棍,擊打民警。

對于此事,霸州市公安局發布通報稱,2019年1月24日14時許,霸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勝芳中隊在楊芬港鎮政府附近進行日常巡邏管控時,發現一輛銀灰色轎車牌照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攔截盤查。在對司機白X濤身份進行調查時,其拒不配合,態度刁蠻。民警欲將其帶離做進一步調查時,白X濤(男,霸州市勝芳鎮人)、白X芹(女,霸州市楊芬港鎮人)、邢X梅(女,霸州市勝芳鎮人)、王X(廊坊市安次區東沽港鎮人)等人謾罵、污辱、毆打執法人員,并搶奪手機、執法記錄儀,致使執法人員不同程度受傷,嚴重妨害了執法工作正常進行。
犯罪嫌疑人白X濤、白X芹、邢X梅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公務罪,于1月25日,已被霸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涉案人員王X被依法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示,民警依法履職受法律保護,挑戰法律權威將受嚴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關于依法處理妨礙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職責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政法干警依法執行職務:
1。聚眾哄鬧、沖擊政法干警依法執行職務現場的;
2。采取扣押、毆打、撕咬等暴力方式,危及政法干警人身安全的;
3。采取拉扯、推搡等方式造成政法干警輕微傷的;
4。使用刀具、棍棒等工具相威脅的;
5。以傷害、殺害政法干警相威脅的;
6。以自殺、自殘或毀壞政法干警名譽等言語相威脅,造成群眾圍觀或交通阻塞的;
7。故意毀壞直接用于執法的裝備、設備、配備的;
8。為逃避政法干警依法執行職務,采取駕駛車輛拖、撞、碰擦政法干警,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9。以其他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政法干警依法執行職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