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紀委關于任城區喻屯鎮教辦主任劉星惡意中傷他人嚴重擾亂機構改革秩序的通報

  當前,市、縣機構改革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警示教育廣大黨員干部,保證全市機構改革順利進行,現將任城區喻屯鎮教辦主任劉星惡意中傷他人,嚴重擾亂機構改革秩序的問題通報如下:

  2018年3月,劉星調任任城區喻屯鎮教辦主任后,因對組織調整不滿,將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矛盾主觀臆斷為領導的刁難、排擠,對任城區教體局主要負責同志心生怨恨,產生報復心理。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1月7日,劉星借機構改革之機,多次用過激語言對任城區教體局主要負責同志及其家人進行污辱謾罵、威脅恐嚇;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為發泄私憤,惡意編造《致某某局長的一封公開信》,在多個微信群發布擴散,對任城區教體局主要負責同志進行詆毀污蔑和人身攻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19年1月7日,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對劉星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2019年1月12日,任城區紀委給予劉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任城區教體局免去其喻屯鎮教辦主任職務。

  全市廣大黨員干部要從這一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訓,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嚴格遵守機構改革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機構編制紀律、干部人事紀律、財經紀律和保密紀律,正確對待進退留轉,嚴禁拒不執行組織作出的機構調整、職位變動、干部交流和人員轉隸決定。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履行深化機構改革的領導責任,切實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干部職工的教育、監督、管理,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穩妥有序推進機構改革。要密切關注社會輿情,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為機構改革營造良好環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誣告陷害、打擊報復、惡意中傷、散布謠言等擾亂機構改革秩序的問題和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讓別有用心者受到嚴厲懲戒。對受到惡意中傷、誣告陷害的干部,及時作出結論,并通過適當方式為其澄清正名、消除顧慮,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濟寧市紀委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