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二人通過QQ群購買假幣屢屢被騙,不是賣家不發貨,就是假幣“太假”,于是兩人學習造假技術、購買工具制造面值20元的假幣。他們流竄多地,用假幣購買膠帶、礦泉水等小物品,因此獲利8000余元。


生意不順合伙造假
去年夏天,渠某還是一家化妝品的微商老板,專做直銷,不料,生意賠得一塌糊涂。后來,他又投資10萬元和朋友開了一家影視公司,讓同學于某來公司工作。好景不長,渠某又賠了錢,身上還背了幾十萬元的債。
于某看到同學連生活都困難了,于是偷偷告訴渠某:“我在QQ群里看見有賣假幣的,要不咱買點試試?”隨后,兩人花了幾百元買了幾次,結果不是賣家不發貨,就是假幣太假。有一次,兩人吃早點用假幣買單時被識破,這讓兩人萌生了自己造假幣的念頭。
他們通過QQ群找到一位“師父”,交了1500元的學費,對方送了一套電子模板給他們。此后,他們又先后購買了打印機和其他工具。起初兩人嫌自己造出的假幣太假,多次與上家聯系,經過多次試驗,在上家的“指導”下終于造出自認為可以以假亂真的假幣。二人反復裁剪、印花、做舊,自覺比較滿意。
流竄多地專買小物品
假幣造出后,兩人商量怎么出手。為逃避處罰,兩人駕車在菏澤、臨沂、東營、棗莊和濟寧等地鄉鎮上的小超市、五金店、小地攤消費。他們購買膠帶、礦泉水等小物品,待商家找零后,二人分贓。經查明,兩人因此共獲利8000余元。可他們此前購買設備等一共花了6000元,四處銷贓油錢也沒少花。
2018年4月16日,二人在東營市廣饒縣一鄉鎮小超市買了一瓶冰紅茶,支付20元后,店主找零17.5元,隨后店主察覺是假幣,出去找人時發現兩人去了隔壁的五金店。五金店老板發現兩人用假幣買東西后與超市店主一同報警,兩人隨后被抓。
造假之前,渠某和于某兩人串通好,如果被抓住,就說是從網上購買的假幣。這次被抓后,兩人被行政拘留6日。渠某、于某被釋放后仍心有余悸,生怕制假一事被發現,渠某安排于某將假幣、工具全部銷毀。
不料,一個月后,兩人購買工具的賣家在青島被抓,警方根據物流信息發現渠某也有制假嫌疑。公安部將該線索推送給曲阜警方。警方多方排查,發現種種收貨信息都指向渠某。到案后兩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警方在于某家中收繳面值20元的假幣408張,作案工具一宗。
當庭認罪含淚悔過
10月,曲阜法院審理了該案,渠某、于某在最后陳述時含淚悔過。偽造貨幣后又使用,應以偽造貨幣罪從重處罰;二人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且渠某主動協助公安機關抓捕同案犯,可以依法從輕處罰。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檢察官助理郭建娟在庭審中,當庭提出在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內量刑的量刑建議。
郭建娟說:“該案雖然涉案數額不算巨大,但是偽造貨幣的行為擾亂國家金融管理秩序,量刑相對較重,起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兩人制造小額假幣就是為了便于出手,店主在收到這類假幣時,也因面額小不會仔細查看,才給了他們可乘之機。”
最終,渠某、于某因偽造貨幣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和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