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電動車禁增產能靜待“國標”
□記者 付玉婷 報道
本報濟南12月17日訊 我省將對低速電動車行業進行全面規范整頓。根據省政府辦公廳16日印發的《關于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我省成立低速電動車規范管理工作專班,統籌開展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清理整頓,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加強生產銷售監督執法。
按照今年11月國家六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低速電動車的機動車身份已明確。但因生產和使用未納入機動車管理體系,其制動、轉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一直以來存在生產經營無序、車輛無牌上路、駕駛人無證駕駛等問題,引發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影響了城市綠色交通、慢行交通發展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山東是低速電動車產銷大省,尤其在今年濟南、菏澤等地分別開展了專項整治后,低速電動車何去何從一直是關注焦點。
按照《意見》,今年12月至2019年年底為調查摸底、督促整改、清理整頓階段。借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或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許可名義生產的企業是重點整改對象。各市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本市低速電動車產能壓減淘汰轉型調整方案,待《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國家標準及低速電動車規范管理相關政策發布后,再按明確的相關標準、政策、措施,制訂實施本市清理整頓專項計劃。國家標準出臺三個月后,全省將禁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低速電動車產品。
在此過程中,各地停止制定發布鼓勵低速電動車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準入條件;停止注冊登記低速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停止核準或備案低速電動車投資項目,停止新建低速電動車企業、擴建生產廠房等基建項目,停止新增低速電動車車型;已制定發布相關政策的市,立即停止執行,正在建設的項目立即糾正,確保低速電動車產能不增長,待國家出臺規范管理政策及規定后按相關要求進行管理。已立項建設的新能源汽車項目,我省將進行核查,確保批建內容一致,絕不允許以新能源汽車或零部件的名義核準備案項目后,實際生產低速電動車。已核準建設或已投產的新能源汽車項目,實際生產低速電動車的,立即停產整頓。
為實現這一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意見》明確,引導有條件的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升質量水平,申請國家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或通過轉型升級、并購重組等方式與現有機動車生產企業合作,生產符合相關標準的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并鼓勵中小企業向汽車零部件配套領域轉產。同時,制定在用車輛處置辦法,設置三年過渡期,鼓勵通過置換、回購、報廢等方式加速淘汰在用低速電動車。
記者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了解到,近幾年,我省低速電動車行業已在進行行業洗牌,集中度有所提高,而政策因素將加速這一過程,這對真正希望在這一行業有所作為的企業無疑是個利好。據介紹,一些有準備的企業或轉型升級,或采取合資合作方式謀求出路,設備、技術、資本等基本達到要求,已具備了新能源汽車生產能力。今年8月,德州富路車業有限公司與北京汽車制造廠有限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聯合打造“北京牌”新能源汽車品牌。而對于一些籌備或等待審批新能源生產資質的企業,我省也鼓勵與有資質的車企積極開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