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山東省委、省政府“一次辦好”工作部署,山東省醫保局以切實增強參保單位和群眾獲得感為目標,全面梳理醫療保障領域的審批服務事項,聚焦單位和群眾反映突出的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研究制定了全省醫療保障便民惠民“十條措施”,通過大力簡化流程、減少材料,高質量、高標準、高效率地推動全省醫療保障系統“一次辦好”改革。

  (一)進一步降低抗癌藥物價格。統一將國家談判的阿扎胞苷等17種抗癌藥納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對常用的100余種抗癌藥實行全省專項集中采購,用以量換價的方式,有效降低抗癌藥價格。積極采取醫院和特藥藥店雙渠道購藥方式,使患者盡早買得到、用得上、可報銷,切實享受降價實惠。

  (二)縮短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理時限。對于職工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轉移接續醫療保險關系的,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提高辦事效率,辦理時限由國家規定的45個工作日縮短至15個工作日。

  (三)即時辦結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支取手續。職工因出國定居、跨統籌地區參保、賬戶繼承等原因需辦理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支取手續的,由參保人或代辦人提出支取申請,材料齊全的,醫保經辦機構即時辦結。

  (四)簡化異地就醫手續。對符合條件的異地就醫人員直接備案至就醫地所在省、市,住院聯網結算不再限定醫院數量,一次備案長期有效。同時,對符合轉診轉院要求的異地人員,醫保經辦機構不再審核,由參保地醫療機構直接辦理。

  (五)全面推行“一站式”結算。開發完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扶貧、醫療費減免等醫療保障待遇信息化結算模塊,盡快實現各種待遇“一站式”結算。

  (六)縮減門診特定病種審核辦理時限。進一步增加納入門診特定病種(慢性病、門診大病、特殊病種等)審核頻次,原則上每季度至少辦理一次;對惡性腫瘤、腎透析、器官移植抗排異等治療費用較高的病種,實行隨時申報辦理。

  (七)簡化生育保險待遇支付證明材料。全面取消生育保險就醫確認單、妊娠證明等證明材料。盡快實現部門信息共享,不斷完善單位審核和個人承諾工作機制,凡涉及生育待遇支付的,不再要求參保人員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生育服務手冊(或生育證)等書面證明材料。 

  (八)開放醫院藥品采購價格查詢系統。在省藥品集中采購網上開通公眾查詢功能,為群眾提供醫院藥品采購價格便捷查詢服務,提高公眾對藥品采購價格的知曉度和參與度,接受社會監督。

  (九)降低醫藥機構質量保證金比例。切實加強對協議定點醫藥機構的支持力度,對協議定點醫藥機構按月暫扣的質量保證金由原來的10%降為最高不超過5%,并根據醫藥機構費用支出額度確定不同比例,充分發揮醫保基金使用效率。

  (十)加大醫養健康產業醫保政策支持。降低養老、護理機構及其內設醫療機構的審批準入條件,及時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及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使老年人、失能人員得到及時的醫療保障,助力我省創建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