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濟南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天橋區桑梓店 大鄭村有人私自砍伐樹木,接到舉報后,濟南市森林公安局行政執法大 隊和天橋區農發局趕赴現場進行調查。

經查,大鄭村村民劉某甲和劉某乙因嫌自己地里的樹遮擋陽光,影 響莊稼省長,在未辦理采訪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家地里的樹砍伐 。經過技術人員測量,劉某甲砍伐19棵柳樹,樹木蓄積量3.5立方米; 劉某乙砍伐37棵楊樹,樹木蓄積量4.7立方米。
劉某甲和劉某乙兩人的行為違反了《森林法》的規定,構成濫砍伐 樹木行為,責令兩人補種濫砍伐株數五倍的樹木,并對劉某甲處以1500 元罰款;對劉某乙處3000元罰款。
來源:生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