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月30日訊 從市環保局獲悉,自我市推出“藍綠名單”制度以來,截至目前已有49家工業企業納入名單,這些企業可在采暖季實現有條件或無條件繼續生產權限。我市還對“藍綠名單”試行動態管理制度,讓企業“可進可出”,以體現對企業的正向激勵、反向懲戒作用。
根據我省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實施細則,鋼鐵、焦化、鑄造、建材、有色化工、大宗物料等行業實行錯峰生產或優化生產。采暖季最嚴“停工令”的出臺,讓很多工業企業面臨停產或限產。
“實施‘藍綠名單’制度,可以更好地發揮環境保護對經濟的優化作用,避免‘一刀切’,體現對企業的正向激勵作用。”市環保局污防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共有150家工業企業要按規定實行錯峰生產,對于那些環保要求做得比較到位、排放標準和排放量大大低于國家標準的企業,可以通過“藍綠名單”制度實現繼續生產的目的。
根據“藍綠名單”制度,納入藍名單管理的,非重污染天氣可以繼續生產;納入綠名單管理的,重污染天氣也可以繼續生產。我市將保障民生、污染物排放達到行業領先水平等企業,按照標準分別納入“藍綠名單”。目前,21家企業納入工業企業“藍名單”管理,28家企業納入工業企業“綠名單”管理。
“‘藍綠名單’并非一成不變,既可以進,也可以出。”上述負責人表示,“藍綠名單”實施擴減結合、動態管理,既有正向激勵,也有反向懲戒。
據介紹,為落實全市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專題會議精神及揚塵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啟動暨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市環保部門將按照《濟南市藍色環保企業清單管理辦法(試行)》(濟大氣辦發〔2017〕30號)規定,凡在檢查中發現存在環境問題的企業,一律納入錯峰生產清單。此前,長清區濟南鼎潤紙制品有限公司、商河縣山東葉華紙制品包裝有限公司在我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期間,未按照“一企一策”落實限產60%的應急減排工作要求,已由企業所在縣區政府將上述兩家企業納入采暖季錯峰生產清單,待企業采取整改措施達到藍色環保企業標準要求并按程序通過驗收后,方可移出錯峰生產清單,恢復正常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