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晚,某汽車租賃公司的一名駕駛員酒后駕車被煙臺交警查獲,駕駛員明明知道自己喝酒了,仍然接單拉客,把乘客的性命和安危拋之于腦后。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這名遲姓男子因酒后駕駛的違法行為,駕駛證被一次性扣12分、罰款1000元且吊銷六個月,由于其駕駛證狀態(tài)為A1E,其駕照也將面臨降級的處罰。
14日晚10時許,市交警一大隊民警在二馬路附近設卡檢查。“你好,請出示你的駕駛證和行駛證。”執(zhí)勤交警攔截了一輛別克商務轎車。
“好大的酒味兒,你喝酒了嗎?”在駕駛員開窗的同時民警聞到了一股濃烈的酒味,“我沒喝酒,是后排的乘客喝的。”駕駛員說著話眼神躲閃了起來,不敢直視民警的雙眼。民警對駕駛員進行了酒精檢測,結果令在場所有人大跌眼鏡:51mg/100ml。司機屬酒后駕駛機動車,且已超出酒駕標準的兩倍。面對事實,這名汽車租賃公司的駕駛員供認不諱。
得知自己所乘坐車輛其實并“不安全”的時候,乘客表示出了無奈與氣憤:“我通過手機軟件叫了這么正規(guī)的租車公司,他們家的租車費用比普通車的要高很多,我就尋思著大晚上的我自己本身就喝酒了,也不差那么點錢了就索性叫了個正規(guī)的租車公司,真是沒想到司機還是酒后駕駛,這幸好被你們查獲了,要不然還不知道能不能出什么事呢,真是嚇的我后背直冒冷汗。”
交警部門在此提醒通過手機軟件打車的朋友,上車之后要多留意駕駛員的神態(tài),如果存在類似問題,請及時下車并記住車牌號報送交警部門,交警將在第一時間查獲“問題”司機,從而保證乘坐人的人身安全。
來源:水母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