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肥城實施環境違法有獎舉報 調查屬實最高獎5000元
市民一旦發現環境違法行為,可立即通過多種途徑向環保部門舉報,若屬實最高可獲5000元獎勵。這是山東省肥城市環保局日前出臺的《肥城市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的內容。
《辦法》規定,肥城市一切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全市范圍內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舉報,舉報囊括了超標排放污染物、非法進行污染物轉移等11項違法行為,這些違法行為的舉報全部由肥城市環保局統一受理。
肥城市環保局設立了“12369”24小時值班電話以及全天有工作人員值班的信訪辦公室。此外,市民還可登錄市環保局網站首頁,在“公共投訴郵箱”欄目以留言或書信形式對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經環保局調查屬實,屬于“擅自建設國家明令禁止的‘土小’企業”情況的,獎勵500元,其他10種情形則按處罰金額的5‰進行獎勵,最高可獎5000元。
在舉報時,舉報人需提供本人真實姓名、聯系方式,以及違法單位或個人名稱、違法時間、違法地點、具體違法行為等基本情況(可包括圖片、音像資料)。肥城市環保局對舉報的環境違法事實于15個工作日內進行確認,確認后5日內通知舉報人。受獎勵的舉報人可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 見習記者辛青通訊員劉杰宋洪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