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終追遠,民德歸厚”。殯葬不僅是個體生命終結的儀式,也是親屬表達對逝者哀悼追思的方式。如今,殯葬行業卻利用“活人不會在死者面前討價還價”的心理,追逐暴利,百姓在承受親人去世的痛苦的同時,還要承受任人宰割的痛苦與煩惱。
這種現象根源何在?
首先,目前我國殯葬管理體制還存在計劃經濟色彩,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殯葬管理單位大多數是事業單位,不僅代表政府對殯葬行業進行管理、規范,同時還承擔文明辦喪等殯葬改革任務,并進行殯葬經營,可謂集管理、執法、經營于一身。這種三位一體的特殊運作模式,形成殯葬業壟斷的局面,造成殯葬暴利的事實。
其次,殯葬管理政策法規體系還不配套,不利于殯葬事務的具體管理。這主要是規則不夠具體,執行起來有一定困難,而且存在執法主體多頭、法律責任不夠明確等問題。現行殯葬法規中效力最高的《殯葬管理條例》,也只屬于行政法規范疇,并沒有達到法律的高度。而且,其規定都過于原則,并具有很強的計劃經濟色彩,有些規定已經落后于我國殯葬業的發展。
殯葬是與百姓利益密切相關的民生問題。要打破殯葬業的行業壟斷,關鍵要推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離,切實推進殯葬改革,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建立執法隊伍,加強市場監管。只有打破殯葬業壟斷,理順體制、機制,才有可能使殯葬亂收費、高收費現象得到遏制,使殯葬行業回歸到讓“逝者安息”的本源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