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文件精神,優化山東財經大學人才選拔機制,根據《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魯政發〔2016〕7號)和山東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山東財經大學專業人才培養需要,經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批準,山東財經大學2018年繼續面向山東省開展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

  一、招生專業與計劃

  山東財經大學2018年綜合評價招生專業為金融學、經濟學、國際商務、金融數學,招生計劃為120人,其中:文史類計劃36人,理工類計劃84人。分專業招生計劃如下:

  二、報名條件

  已通過山東省2018年夏季高考報名,高中教育階段參加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社區服務和1周社會實踐,完成15學分的研究性學習任務,品學兼優,身心健康,具備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的學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均可報名參加山東財經大學綜合評價招生:

  (一)山東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6門科目為A等,其他科目為B等及以上,且在高中教育階段至少獲得以下一項獎勵: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山東賽區)三等獎及以上(證書落款為:中國數學會);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山東賽區)三等獎及以上(證書落款為:中國物理學會);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三等獎及以上(證書落款為:中國化學會);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三等獎及以上(證書落款為: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三等獎及以上(證書落款為:中國計算機學會);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三等獎及以上;“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全國創新英語大賽決賽全國三等獎及以上;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高二、高三年級組三等獎及以上。

  (二)山東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10門科目全為A等。

  三、網上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8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二)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請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點擊進入“綜合評價”,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平臺直接用A4紙打印《山東財經大學2018年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三)上傳報名材料

  學生報名應通過報名平臺上傳報名材料,無需寄送任何紙質材料。所有材料必須經學生所在中學核實并加蓋中學公章,掃描或拍照后按材料清單順序依次上傳。報名上傳的材料務必清晰可讀,對未按規定完成報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學生,山東財經大學不予審核。學生對平臺上本人報名材料的真實有效性負完全責任,對查實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學生,由山東財經大學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綜合評價招生相應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高考相應資格。學生報名材料清單與要求如下:

  1。《山東財經大學2018年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2。 參加社區服務、社會實踐、研究性學習等方面經歷及其表現的客觀記錄與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發展報告》中“綜合實踐活動項目評價”部分,必須有評價等級;

  3。 山東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

  4。 在報名條件規定的獎勵中,體現學生最高競賽水平的一項獎勵證書復印件;

  5。 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單及年級排名情況(含年級排名/年級總人數);

  6。學生親筆填寫的《報名材料真實性承諾書》(見附件)。

  四、選拔程序

  (一)確定初審入圍名單

  山東財經大學根據報名條件及山東省教育廳提供的學生相關信息,認真織組開展學生報名材料審核工作,視報名情況,分科類擇優確定通過初審參加山東財經大學考核的入圍名單,對獲得報名條件中規定獎勵的學生可給予優先通過初審,于5月25日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進行公示,同時在山東財經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初審入圍學生有資格參加山東財經大學考核。

  (二)山東財經大學考核

  山東財經大學考核日期為6月14日至15日,考點設在山東財經大學燕山校區,考核具體安排及要求于初審入圍名單公示結束5日內在山東財經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

  考核方式:筆試、面試

  先進行筆試,筆試科目為1門(含數學、閱讀、英語、財經素養等內容),均為選擇題,采用機讀卡答題,滿分100分。山東財經大學視學生來校參加筆試情況,分科類劃定筆試成績合格線,確定面試資格名單。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進行,滿分100分。

  山東財經大學考核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2

  (三)確定入圍學生名單

  山東財經大學分科類劃定山東財經大學考核成績合格線,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入圍學生名單,并于6月22日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進行公示,同時在山東財經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6月29日前,山東財經大學將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入圍學生名單與數據庫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五、志愿填報及錄取

  (一)志愿填報

  入圍學生夏季高考成績須不低于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線下20分以上,方可填報山東財經大學綜合評價招生志愿,考生須在院校志愿欄中第一志愿欄填報山東財經大學志愿,填報專業志愿須在本簡章公布的招生專業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

  (二)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按“高考總分(按滿分100分折算)×60%+山東財經大學考核成績×30%+學業水平考試成績×1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10門科目成績累計形成,滿分100分,科目等級與成績換算關系為:A等計10分,B等計5分。

  (三)專業錄取辦法

  對進檔考生,山東財經大學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以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安排錄取專業;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山東財經大學考核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安排錄取專業;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山東財經大學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山東財經大學作退檔處理。

  六、其他事項

  (一)山東財經大學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山東財經大學設有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開展,研究決定綜合評價招生中的重大事項。山東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制定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依法依規開展綜合評價招生具體工作。山東財經大學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舉報電話:0531-88596235。

  (二)山東財經大學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高校組織的小語種等招生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魯價費函〔2016〕95號)執行。

  (三)本簡章經山東財經大學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托招生辦公室解釋。

  (四)山東財經大學不委托任何其他機構和個人辦理綜合評價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借山東財經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山東財經大學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五)山東財經大學以往有關綜合評價招生政策、規定與本簡章不一致之處,以本簡章為準;本簡章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山東財經大學2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六)山東財經大學招生咨詢電話:0531-88525423、81793666、88596191;傳真:0531-81793555;郵箱:sdufezsb@126.com;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haosheng.sdufe.edu.cn/。(來源:山東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