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臨沂:用地單位借走征地補償款 農民失地只獲利息
300多畝土地被征用后,農民拿到的不是征地補償協議,而是用地單位的借款協議;到手的不是征地補償款,而是用地單位分期支付的借款利息;本應支付給農民的征地補償款,卻被借給了用地單位;而農民到底能拿到多少補償款,則成了一筆說不清的“糊涂賬”。

在村民尚未領到足額補償款的情況下,后中疃村的300多畝耕地就已經開挖施工了。
這一“離奇”事件,發生在沂南縣界湖街道辦事處后中疃村。當地一龍頭企業在該村征地后,圍繞5500多萬元征地補償款的去向及分配等問題,后中疃村的群眾產生了不滿情緒,投訴到本報編輯部。記者近日趕赴當地調查了解。
失地后只獲補償款利息
2013年下半年,智圣湯泉三期工程在后中疃村開始征地。
后中疃村的村民們對智圣湯泉并不陌生。它在當地可謂人盡皆知,是“帶動沂南旅游產業發展的龍頭企業”。在此之前,智圣湯泉一期、二期工程已經從后中疃村征用了600多畝土地。
此次三期征地,將用于建設“智圣(國際)溫泉城”。該項目總占地面積1500余畝,總投資約22億元,是“集購物、餐飲、旅游、休閑、居住和度假為一體”的商住區建設項目。
根據規劃,該項目將占用后中疃村372畝土地,其中凈地面積257.26畝,其余為道路、溝渠等。這些土地,是后中疃村目前僅剩的耕地。
早在2013年6月15日,后中疃村就已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研究智圣湯泉三期“土地承包事宜”。記者得到的一份當時的會議記錄顯示,當時聲稱的“承包”期限為20年,每畝每年“承包費”5000元,每年一付,20年期滿后以每畝15萬元賣給智圣湯泉。
這一方案,并未獲得過半數到會人員的同意。一位當時參會的村民代表對記者表示,這一決議之所以未獲通過有兩個原因:一是涉嫌違法“以租代征”,二是補償標準與周邊村鎮相比偏低。
盡管在這次會議上未獲多數村民同意,智圣湯泉三期的征地工作還是如期推進。而不久后公開的補償標準,則讓村民們“大吃一驚”:除了青苗補償費外,村民們即將領取的,不是按土地面積計算的征地補償款,而是征地補償款被出借后的利息分紅,全體村民按人頭計算,無論承包土地多少,每人每年2000元,期限10年。
專款專用的土地補償款,怎么會被借走?又借給了誰?
用地單位借走征地補償款
很快,一份被公開的《借款協議書》解開了謎團。
記者輾轉得到了這份《借款協議書》。該協議書由界湖街道后中疃社區居民委員會(甲方),和山東智圣湯泉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乙方),于2013年10月5日簽訂。
記者總結該協議的核心內容是:后中疃村將從智圣湯泉公司征地中所得的全部補償款5580萬元,借給智圣湯泉使用,智圣湯泉每年向后中疃村支付利息。村民從利息分配中受益。
根據該協議:后中疃村將372畝土地征用給智圣湯泉,土地補償價格每畝地15萬元,共計人民幣5580萬元;這筆土地補償款,由智圣湯泉“作為借款使用”,借款期限為10年,智圣湯泉每年付給后中疃村535.68萬元利息(利率為借款總額的9.6%——記者注);雙方以智圣湯泉一處面積為31336平方米的商品房作為抵押,10年期滿后雙方協商是否續簽合同。若不續簽,智圣湯泉須在30日內將全部借款返還。
失去了土地且未獲補償的村民,便從這每年535.68萬元的借款利息中獲益。
對利息分配作出具體安排的是一份《后中疃社區“兩委”干部承諾書》。記者從該承諾書上看到:每年10月16日前,全村每人分配2000元,10年內不變;如果
智圣湯泉不按時兌現利息,村兩委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智圣湯泉按時支付利息而村兩委不按時兌現分紅,村兩委干部“自愿接受處罰”——“自動辭職”。
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收益權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無論是借款協議還是村兩委干部承諾書,均未說明5580萬元土地補償款歸還村集體后將作何用途。
這就意味著,對于后中疃村民來說,他們在交出了僅剩的一點口糧田之后,應得的征地補償款卻成了一筆遙遙無期的“糊涂賬”。村民們不知道,自己每畝土地到底可以拿到多少補償款,更不知道何時可以拿到這筆錢。
在部分村民看來,村干部關于“自動辭職”的承諾書,頗有點“鬧著玩兒”的意味:“村兩委干部不是終身制,幾年之后還干不干都不一定,還談什么‘自動辭職’!”
根據《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依法批準土地征收之日起3個月內,將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按照規定程序足額支付給被征收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其他權利人。而在村民既未簽訂征地補償協議,也未領取足額補償款的情況下,后中疃村這300多畝土地已經被用地單位圈入圍墻、開挖施工。村民們希望,相關部門能夠依法規范土地征收程序,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