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濟南景區十一前公布游客承載量 嚴禁“超載”
近日,濟南市召開“貫徹《旅游法》座談會”,會議公布《濟南市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工作方案》(簡稱《方案》)。方案透露,2015年年底前,歷城、章丘、長清要建設游客集散中心。今年國慶節前,各景區要核定并公布最大游客承載量。
年底前各區縣要有旅游咨詢中心
會議公布的《方案》全面部署濟南市貫徹《旅游法》系列工作。《方案》規定,按照《旅游法》要求,各縣(市)區要合理安排一定數額旅游資金和發展經費列入2014年本級政府財政支持,并按照只升不降的原則為轄區旅游業發展提供穩定的財政支持。今年年底前各縣(市)區至少建設一處旅游咨詢中心,面向市民和游客提供旅游信息和咨詢服務。2015年年底前,歷城區、章丘市、長清區要建設游客集散中心,建設規模要與轄區游客集散需求相適應。
轄區內有A級景區的要在10月1日前,在通往景區的主要交通道路上設置完善A級景區道路指示標識。
景區10月前核定公布承載量
《方案》同時提及,要形成景區流量控制制度。各景區主管部門要在今年10月前,核定并公布所管理景區的最大游客承載量。同時明確,景區主管部門為:各系統投資建設的景區,上級部門為主管部門;民營投資管理的景區,各縣(市)區政府為主管部門。景區要及時公布且不得超過主管部門核定的最大承載量,要制訂和實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必要時可采取門票預約等方式對景區接待旅游者數量進行控制。游客數量達到最大承載量時,應提前公告并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要科學界定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對這些景區依法調整景區門票價格制度,嚴控景區門票價格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