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縣(市)區黨政班子成員向同級紀委全委會述廉工作將在山東省濟南市全面推開,各縣(市)區黨政班子都將在年底前完成首次述廉工作。今后,述廉工作將每年舉行一次,時間安排在每年12月15日前。述廉領導干部要詳細匯報自己擁有的住房、用車情況,配偶、孩子的工作單位等基本情況。
繼長清、商河試點之后,濟陽縣黨政班子成員也將向縣紀委全委會述廉。
記者從市紀委了解到,濟南市專門成立了縣(市)區黨政班子成員向同級紀委全委會述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述廉工作。述廉對象為黨政班子成員,非黨領導干部可按照自愿的原則確定是否參加。述廉內容包括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廉潔從政情況、執行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規定情況三大部分。其中,廉潔從政情況要報告執行“8個禁止、52個不準”規定的情況,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的情況,按照《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的內容逐項報告,報告執行《關于嚴格禁止領導干部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和借機斂財的暫行規定》的情況。這也意味著,述廉的領導干部要詳細匯報自己擁有的住房、用車情況,配偶、孩子的工作單位等基本情況。
據了解,述廉結束后,出席會議的縣(市)區紀委委員,以不記名投票的方式現場對述廉對象按照“好”“較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進行民主測評。述廉情況和評議結果,由縣(市)區紀委報市紀委,記入領導干部廉政檔案,作為評價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同時納入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對述廉對象的民主測評結果和整改措施,以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通報。(趙云龍)